第26章 法庭上的不和谐(1/2)
给郝好他们这些新人讲课的是一名很年轻的律师,直观的看,绝对不会超过30岁。
这位年轻老师的课很有意思,他总是会讲一些别人绝对不会讲的内容。比如如何的钻空子、如何合理的利用法律等等。用一些比较正统的律师说法,这个人比较爱捞偏门。
郝好至今还记得,那位年轻老师在讲到质证时,就明确的告诉所有的萌新们,质证既不容易,也很容易。而且,质证千万不要拘泥于从证据的“三性”入手,你完全可以说出你所关心的问题,而对其他没有把握的或者无关的问题避而不谈。
“记住,在法庭上,没有人能逼律师说律师不愿意说的话。有些话只要说出口,就是要承担责任的。只要你不说出来,谁也不能说你做错了什么,最多说你业务能力差而已。记住,在你的律师生涯中,要学会保护自己。”
年轻老师的话还在脑海中回响着,郝好已经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他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一份份的质起证来。
“其实这份协议,对于本案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郝好说道。
“被告代理人,你凭什么说本协议对本案无意义?”一个女声打断了郝好的说话。
郝好皱了皱眉,不满的看着坐在对面的两个人。不用问,说话的一定是对面两个女人之一。
“原告代理人,请不要擅自打断被告代理人的发言。”主审法官发言了。
在法庭上,擅自打断别人的发言已经不是礼节的问题,那是违反了法庭纪律,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法庭纪律。
可以这么说,就连法官都不可以擅自的打断律师的发言,除非律师自己不遵守法律纪律。
在主审法官警告过柳律师后,郝好继续开始发言:“这份协议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会对第三方——”
“被告提供担保时,是明知道何岚与刘小天之间有这个约定的。”郝好的话,再次被柳律师打断。
郝好终于开始了还击:“柳律师是吧,请你尊重你的对手,你更要尊重法律纪律,我现在正在发言,你有什么说,等我说完了再说。”
主审法官敲响了法槌:“原告代理人,本庭再次警告你,不要擅自打断被告代理人的发言。”
“那你是不让我说话了?”柳律师的矛头很突兀地对准了主审法官。
“我没有不让你说话,我只是不让你打断别人说话。”主审法官皱着眉头说道。
当对面的柳律师与主审法官发生语言冲突时,郝好则坐在那里冷眼旁观着。
今天外面没有下雨,这个柳律师的脑袋应该不是进水了,但很可能是在进法院门的时候被门给夹了。
要不然,怎么解释好在法庭上竟然会和法官怼了起来呢?
在法庭上,律师有时出于需要,在必要的时候表演给自己的当事人看,是有利于维护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也有利于减轻将来败诉时当事人对律师的抱怨。
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一旦超过了这个度,那就不是表演,而是砸场子了。
很显然,对面的柳律师今天的行为就超过了极限,已经算得上是扰乱法庭秩序了。
柳律师真的应该庆幸,今天主持庭审的法官还是很温柔的。如果遇到一个脾气火爆的法官,都有可能直接把她给撵出法庭了。
柳律师在被主审法官怼了一下后,终于再次安静了下来。
“审判长,我是否可以继续了?”郝好问主审法官道。
“继续吧。”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证明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举证方在夫妻一方,而不是第三人。但本案中的原告做为夫或妻的一方,并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被告是明知有这些协议的。因此,无论这份协议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对不知情的第三人而言,均没有任何的约束力。”
郝好对第一组证据的意见说完了,他没有提这份证据的真实性,也没有提其合法性,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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