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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削藩大略—第三节 晁错其人(1/2)

刘启登基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弄死邓通、赶走张释之,报了私仇。然而,这对刘启来说还远不够,因为对他来说,还有一件大事要办。要办成这件事,必须做一些人员调整。

很快他提拔了一个人——晁错。

这个人的能力很强,对西汉王朝来说,其的影响力不弱于以往历代名臣,但他的名声却不是太好。当然,我也并不是说他是个坏人,对这些搞政治的人来说,是很难用“好”和“坏”来做评定的。

晁错兢兢业业,说了不少话,出了不少主意,干了不少事,劳心费力、掏心掏肺地混了一辈子,却没能落个好名声,着实有些窝囊。

但纵观其一生后,就会惊奇的发现,他之所以会捞得这么个结果是与其性格分不开的,因为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急功近利。

关于这个人,是有必要做个介绍的。

公元前200年,刘邦和冒顿正热火朝天搞“白登之围”时,河南颍川晁家诞生一婴儿。他老爹晁太公对政治事件颇为关心,觉得皇帝打的这一仗有点不太像话,被人按住脑袋敲打有点不太好看,但嘴上不敢胡说,因此拿自己儿子寻开心,起了个名字——>

实际上,这个“错”字还有另外几重含义,有兴趣的话可以查查字典。

其中这个字可当名词用。有这么一句古诗:它山之石,可以为错。“错”字在此的含义是:琢玉用的粗磨石。

它还可以当动词用。解释起来是:动手(磨擦、涂饰)使金属器皿恢复本色。

晁太公给儿子起的这个名字真可谓动了一番心思。不得不承认,他真有先见之明,用一个字先行概括了儿子的一生。

高,真是太高了。

待晁错年纪少长,老爹就给他请了个家教老师,主攻法家“刑名之学”。这一学就是很多年,待其成年已对法家学说颇有研究。

然而这个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却很有文采,文字功底相当了得,因此小有名气。汉文帝时期,被朝廷征召,西入长安,成了一名正式公务员。

而入仕途后,晁错并没有继续搞自己的专业,反而被分到了“太常”手下,在宗庙祭祀礼仪之事上下起了功夫。

法律是以事实为准绳的东西,祭祀则完全是在务虚,按理说就晁错的专业,不可能会做出什么成绩。然而,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晁错在他的务虚岗位上干的还很不错,对历朝历代的典章制度、传闻逸事竟然了若指掌,这让领导眼前一亮,很快得到了提拔——太常掌故。

晁错时来运转的机会来了。

当上“掌故“没多久,皇帝下诏,安排了件新差事:征召学习《尚书》之人。

也许有人会问了,刘恒简直闲的没事干,大张旗鼓地搞这么一处干什么?学不学尚书还用下诏令?

答案是肯定的。

&书》是儒家学说的范畴,早在秦始皇焚书坑儒之时,这部典籍也全被付之一炬,基本失传。后世全凭民间爱好者的记忆,代代相传。到汉文帝时期,懂的这部典籍的只有一个九十多岁的老头——济南伏生。就仅存这么一个硕果。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尚书》二十八篇﹐就是由他传下来的。

据传,这个伏生早年是秦朝博士﹐专治《尚书》。后来秦始皇焚书时,他将《尚书》残片藏匿于墙壁之中,躲过一劫。

汉朝废除《挟书律》后,其从壁中取出,亡失数十篇,仅得二十余篇。他捧着这部典籍,开始在齐鲁讲学。

然而,当时并没有多少人对这部典籍感兴趣,关键原因在于大家都不懂,也没用处。因此,伏生捣鼓了很长时间,没几个人愿意听他讲课。

后来这件事引得朝廷的重视,刘恒下诏,征召能读《尚书》之人。可此时的伏生已是九十多岁的老大爷,就他那老胳膊老腿,稍有颠簸,随时可能散架。没办法,刘恒又下诏书:征召愿意学习《尚书》之人。

太常相应领导号召,也出于职责范畴(太常负责礼仪,对典籍记载的传统习惯是应该知晓的),因此推荐自己的得力干将前去受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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