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雄辩滔滔(3/4)
怎么选择,他管还是不管,都要被追究责任,都要作为被告人接受审判,有这样的道理吗?我们的司法逻辑应该推出这样荒谬的结论吗?公诉人无语。法庭一片静默。
何鹏程的眼泪流了下来。
公诉人突然说:就算何鹏程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谢大力也构成!他作为法警应该看着被害人,他却擅离职守,还让保安给尤二打火机,这才使得尤二有机会纵火并导致死亡。
汪雪虹:我不同意公诉人的看法。刚才第一被告辩护人层层剥笋,把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分析得透彻、清晰,我的当事人跟第一被告一样,是合法履行职权,不存在玩忽职守问题。应该看到,受害人尤二案发的时候是正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对他进行控制并报告给公安机关是完全合法的,也没有超越任何职权范围。至于谢队长让保安给尤二一支烟,而保安给了他打火机,尤二又用打火机纵火,火焰引发有毒气体导致尤二死亡,这个链条的第一环跟最后一环是一种弱相关关系,这是谢大力无法预见和无法控制的。这怎么能当作刑事定罪必须的因果关系那种强相关关系来处理呢?
汪律师的逻辑清晰、严谨,令所有在场人为之心折。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律师突然发言道:我抗议两个被告人辩护律师把受害人当作罪犯的言论,非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可定罪。
成达解释:我们没有给他定罪,我们只是说他当时的行为实质上是犯罪,这是在做实事判断而非价值判断。
原告人律师:法院都没说他犯罪,你有什么权力说他犯罪?
成达:如果你的逻辑成立,这个世界就没有犯罪了。你连事实判断和法律判断都分不清吗?你现在上街,被人抢了,你去不去派出所报警?你要不要说发生了犯罪?
旁听席上传出切切的笑声,原告代理律师涨红了脸。
齐天胜:好了。双方都已经彻底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合议庭也了解了各方意见。鉴于案情分歧很大,本案不当庭宣判,什么时候宣判另行通知。
休庭!
三
一个月后,成达接到汪雪虹律师的电话,带着茜雪去参加一个聚餐会。
约定的地点是一家很有特色的餐厅,门外挂着一个羚羊头颅。
成达和茜雪应邀来吃饭,到了地点才知道,请吃饭的是那两个被判无罪的法官。
成达和茜雪进了包厢,何法官夫妻、谢法官夫妻、汪雪虹律师都一齐站起来,笑脸相迎。
成达:对不起,路上车有点堵,让大家久等了。
大家纷纷落座,茜雪坐在成达旁边,她的旁边正好是何法官的妻子叶华,茜雪对叶华说:叶法官,祝贺你和何法官喜得千金!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芭比娃娃送给她。
何法官站起来,举起酒杯道:成律师,你是我的恩人!我何鹏程读了四年法学院,干了七年法官,没想到最后自己成了被告人,要需要律师来捞!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成达笑着说:这就是无妄之灾,不过不见得是坏事,孟子不是说过吗?天欲降大任于阁下,先让你尝尝铁窗风味!
汪雪虹笑道:孟圣人是要提拔何法官当院长么?那么我们谢法官的腿烧伤了,孟圣人打算安排个什么位置?
谢法官的妻子发牢骚道:大概会安排当保安看大门吧。还敲诈了我们家25000元赔偿那个无赖,如果不掏钱,连大门都不让看了,只能下岗。
谢法官说:院领导也不容易,你就别发牢骚了。
叶华道:这不是什么牢骚不牢骚的事。嫂子,我们家也被敲了25000元,不交钱,不给判决书,法院也不安排,成律师,您说这叫什么事?
成达问:到底咋回事?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何、谢两位都垂头不语。
汪雪虹道:上次开庭结束,平城法院决定判两位法官无罪,判决书都制作好了,但是不发给两位法官。理由是虽然刑事部分无罪,但是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尤二家属要求赔偿50万,市中区法院承担了45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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