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主仆对话(2/2)
养的那只傻狗百福居然喜欢吃这鱼肉。所以,每次顾敏点这道菜,都是把鱼皮吃了,然后把鱼肉丢给百福吃,刚好不浪费。
可惜,这道菜居然是大厨房大厨房的名菜,除非是四爷点,要不然,像顾敏这种级别的,一个月就只能吃一次。
本来倒是无所谓,可一个月只一次么,就变得特别渴望了……
葫芦倒是给顾敏出过主意,就借着百福要好了,本来嘛,百福喜欢吃,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只不过,顾敏拉不下那个脸。
你想啊,原本是自己把不要吃的丢给傻狗吃。
百福要的,那不是成了傻狗不要吃的,丢给自己吃?
自己不是真的成了连狗都不如了?
虽说自己是喜欢吃那鱼皮,可也没爱到为了吃鱼皮,连自己的面子都踩脚底下的状态。
所以,还是一个月吃一次,然后让葫芦慢慢去大厨房偷师吧。
“格格,小潘子虽说是潘管事的亲侄女,不过,大厨房的人,也不是个个人都给潘管事面子的。
而且这段时间小潘子也挺忙的,她在准备嫁妆了呢,都没怎么碰到过。”
由于潘厨师和葫芦年纪也相仿,脾气也相投。
所以,二人一来二去的,便成了朋友,相互往来比较多。
葫芦给潘厨师一些顾敏这儿做的一些零嘴。
虽说是一些零嘴的边角料,不过,用料十足,就是样子难看些。
哪个女孩子不爱甜食的?
潘厨师的脾气挺大大咧咧的,不过,也是女孩子,所以,二人的友谊可谓是一日千里。
“你之前不是说她的女红不行嘛,那你送她几件女红不就行了?”
顾敏出主意道。
葫芦的月银也不算多,要不然,也不会闲来做些女红赚些零花了。
只不过,她的手艺和顾敏比起来,自然是很棒,像以前顾敏的那些“有伤风化”的内衣内裤都是她做的。
可是和莲藕比起来,那可是差得远了。
“格格,奴婢的女红见不得人啦。”葫芦扭扭捏捏的拉着自己的衣角说道。
小潘子可是自己的朋友,送这么差的手艺过去,自己也送不出手啊。
状态提示: 第三十四章 主仆对话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