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九章——同学会的夜(啊这魔幻的违停规则)(2/2)
快开走就没关系了!”在这样说着的时候,她脑后的双马尾一抖一抖的,仿佛也在展示着说话者的忐忑不安。
“呃”千叶警官显然没想到对方会反而比自己还紧张。“别担心别担心,我明白!”
“等一下,那个双马尾,难道说她是”
“是啊,我看到警视厅有她的名字,今天还有她在这一带的排班之后,就清楚了。”
“那,你觉得千叶警官知道这件事吗?”
“大概不知道吧?否则他现在应该是兴奋地像像条哈士奇一样?”
“好惨呢”
“不过,不用太担心吧?两情相悦的时候女方主动靠过来的话,只要没有什么大事故,我想应该都还ok”
————
我知道,我写的这段没有扣千叶警官遵纪守法的主旨,没有升华,但我也没办法啊。
我写这段的时候,是很无语的。
因为我本来想按照原著写一遍,轻轻松松写满2000字的,而且我也已经写到了1950字。
但我随后意识到一个生草的问题——原著出来的时候,时间处于2010年和2011年交界,而我描写的是1994年。
然后更生草的问题在于,这两个时候的违停法规还真的不一样
2006年6月,日本开始执行新的交通法规,只要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靠,无论停车时间长短,一律由被委托的民间企业(是的,民间企业来做,而不是交警来做)按照违反道路交通法进行处理并进行罚款。具体流程是
1.立刻用数码相机拍下车牌号。
2.在车前贴上违章停车的标志。
而在此之前
交警在看到违章停车的车辆的时候,会
1.需要先在车胎上做记号。
2.在地上写下见到这辆车的时间。
3.等待一段时间。
4.如果一定时间内车主人没有回来,打电话让拖车把车拖走。
5.在地上写清楚和交警联络的方式,方便对方去指定的地方交拖车费,保管费和罚款。
综上所述,在1994年,千叶警官这个情况,一点事情都没有,开罚单不叫遵纪守法,叫官本位主义,蛮横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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