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一章 卷末战(2)(1/2)
一口,只需要一口,刻龙与辉界龙便能突破血脉的桎梏,进化成更为古老的存在。在它们眼中,迷途的太古火龙,就是那西行取经的唐僧。
强弱,已不能阻止它们,与其等待老死,倒不如死前疯狂一把,若是成功了呢?
化?
在世人眼中,这是何等无厘头的进化方式。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进化方式,却十分直观的体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
生命本质的差异!
咱不说其中的原理,单论栗子,足有十多斤。
风云中,火麒麟、凤凰、玄武、真龙,光这四大神兽便造就出无数强者,连风云的主角也是神兽的获益者。而在西方,此类故事更是数不胜数,最著名的就是屠龙勇士沐浴龙血。
你们可能会问,天上的神仙天天吃龙煮凤,岂不逆天?
但,还是那句话,生命本质的差异!
仙的本质高于龙凤,吃多少都没有用。但若是让一个小妖啃上一口仙人血肉,呵呵,只要能撑过能量洪流,哪一个不是功力大涨、血脉提升。
在猎人世界,也是如此。
后天突破先天,在中、低武侠世界中,简直如同传说一般。看看那些个先天强者,哪一个不是一路苦修、功参造化,才能逆转先天。
可在猎人世界中,先天级猎人(殿堂级)却稀疏平常,不说多如狗、遍地走,但至少也有数万之多。要知道,这还是因为猎人世界没有内修功法的缘故。
为何?
无非是灵气与资源罢了。
灵气自不用多说,这玩意是区分武侠世界的重要指标。而资源之中,天材地宝不算,各种蕴含大量能量的兽肉,便是猎人世界不可或缺的基石。
人吃肉如此,怪物亦如此。
只不过,生命本质相差不大时,并不能引起质变。要不然,随便一只阿猫阿狗,捡口肉吃都能进化,这个世界早就被怪物占领了。所以,想要吃肉喝血般,简单、粗暴的进化,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达成的。
能让刻龙与辉界龙进化的‘食物’并不多,而太古火龙,正好名列其中!
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火龙公主曼妮偷吃了化形果(半成品的化形药剂),导致她没有完美化形,但素,也正因为如此,人形态下的曼妮没有丝毫火龙气息。
于是,刻龙与辉界龙始终无法追上四处乱窜的曼妮。
直到今天,那股熟悉的气息再度出现,双龙遵从血脉中的指引,快速飞向目的地。同时还在祈祷,这一回不要和前几次一样,只是冒一个头。
很幸运!
它们如愿了,‘老祖宗’一动不动地停留在那个地方,进化的大门就在前方!
很聪明!
它们领悟到脚盆鸡的神髓,悄悄滴进村、打枪滴不要……
双龙相视一眼,立即拔高身形,将自己那庞大的身躯隐藏在乌云背后。
————另一边————
双眼麻木,一脸生无可恋的兰斯,忽然打了一个激灵,灰暗的眼睛再一次恢复神采。
“不对……有杀气!”
受大成的不朽金身压制,兰斯浑身上下一丝真气也无。可福祸相依,体内没了真气,但兰斯的五感六识却强胜了数倍。某些时候,比神识探查还要精准、方便。
相当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差异。
敌人,即将出现!
“喂,小母龙,别闹了,有敌人来了!”兰斯连喊三声,也没有唤醒陷入某种舒爽状态的火龙公主。遂,兰斯只能另选他法。
一百多米长的巨龙,兰斯怕是使出吃奶得劲,也不能撼动分毫。话说,能不被压死,已经算兰斯牛掰了,好么……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被龙‘骑’的……
‘所以,只剩下一个办法了……吗……’
上,上不去,兰斯就只能选择向下了。
不朽金身用来遁地打洞,恐怕也就兰斯这厮用得出来。
片刻之后,距离营地三丈开外的地方,某个石笋剧烈颤动一下后,一颗金色的脑袋便从地下冒出。看那锃光瓦亮的脑门,不是兰斯还能是谁。
经历短暂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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