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胡不归(2/2)
不似后世,女子改嫁十分平常,便命府中大赏钱财予其为嫁妆,毕竟即使有兵卒愿意去她们,她们被胡人糟蹋已是事实,在家中地位可想而知,多赐些钱财也许能过得更好。而那些孩童,伏泉则带走三十二人,其他则于县中依旧有家族亲人在,便多赐钱财以供生活。本来自己府库是根本没这么多钱的,好在缴获鲜卑所抢钱财物资甚多,分赏部下兵卒以后,还有不少结余,赏赐妇女儿童已是足够,伏泉想来这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不过太过血腥。
看着一众妇女孩童行礼,伏泉连忙阻止道:“诸位莫要如此,泉不过一稚子,怎可当得诸位如此重礼?”
“明府于胡狗手中解救吾等,又多赐钱财以为生活,吾等虽命苦之人,但怎能不感明府之恩?明府离去,不来送行,岂不是令人笑话?”
“是也,是也,吾等能归家,多亏明府,请明府受吾等一拜。”
“请明府受吾等一拜,谢明府归家之恩!”
……
伏泉无法只能受了众人之礼,这才劝说众人离去,自己面色恍惚的上了马车,命令车队起程。
归家?你们归了,我也要回家了,毕竟那里这一世待自己如亲子的伯父伯母,有自己这一世的回忆,离去数月,怎能不想?
不由得,伏泉想起刘华那时候给他的家书中写的一句诗。
“式微,式微,胡不归?”
看了眼依旧为自己送行的众人,伏泉轻声说道:“是啊,天黑了,我该回‘家’了!”轻轻的,他又细细的哼道:“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语气里,一首表达思亲劝归之情的《邶风·式微》,此刻却多了几分热切归家的急迫。
——————————————————————————————————————
《后汉书·百官志二》:“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羽林郎,比三百石。……蔡质汉仪曰:‘羽林郎百二十八人,无常员,府次虎贲府。’”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汉制也。”《汉书·百官公卿表》:“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
状态提示: 第一百四十一章 胡不归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