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二(1/3)
中午与晚餐确实好吃,比之大弥撒时候也分毫不差,且从淡淡的香气判断,似乎即将有一顿宵夜,不过这些显然都是用命换来的,说完古树经教义之时怕就是三人丧命之刻。如果能够拉几个老嬷嬷拉垫背确实很解气,吉姆幻想着某几个最恶毒的老太太惨死的模样,却又摇摇头,明白这根本不可能。再想到古树经中关于传教的部分,对别人讲解经文也是有功德的,心中三分宽慰三分忐忑,只是不知这些功德够不够免下地狱。
宵夜过后,三个少年与一位看守大汉四人一起住在这个半地下室,由于换得冬衣,且获赠棉被,单就温饱上来说,比之昨晚可谓天差地别。
次日照旧是经文讲解,不同于昨日,于经文之外,焦明大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历史与庆典上面,至此白阳小姑娘似乎终于也意识到情况不对,隐晦的向吉姆提及古树经第五章第二十段。吉姆顿时额头冒汗,生怕蝶哒好奇翻到那里,因为那是‘罪罚与救赎篇’中关于刺探敌人情报以获得功德的部分,且最后经文中有言,若是情报确凿且因此带给敌人以沉重打击,功德抵上半个圣战,也就是半边身子埋进天堂的大门。
尽量若无其事的侧过头,瞪眼示意白阳不要轻举妄动,语气却是丝毫不变,回答着刚刚关于‘神之宠兽’的问题,这种历史上多次袭扰伊扶森神权国东北境的野生动物。“……四足双翼,或者双足四翼,有头有尾。体长四至六人身高,翼展三至五人身高,若是蹲坐,则一人半或两人高。……”
“能画出来吗?”蝶哒女仆打断道:“或是城内有没有这东西的雕像?”
“我试试看。”吉姆皱起眉头回想记忆中的所见,接过纸笔,一边画一边说道:“雕像与大壁画是神之使徒才有的待遇,神之宠兽是没有的。这个是我八岁的时候,在天空中所见,这里还有这里是发光的,好像是淡粉色的。”
最后吉姆指着简笔画上,疑似翅膀或肉翼膜的地方,做补充说明。
“我记得是红色的呀。”小山少见的出言反驳。
“是淡淡白光,只是当时是夕阳落山,天上有红云,你们才看成粉红色或红色。”白阳轻推小山,接着对焦明大人问道:“我也记得,可以画一下吗?”
蝶哒简单转译,获准后,白阳获得一张新的白纸,刷刷的画起来。虽然线条简单,比例也略有失衡,但比吉姆所画还是强出许多,甚至十分传神地将‘神之宠兽’的形态描绘出来。吉姆与小山看得连连点头,而让人意外的是,那个焦明大人却是越看眼睛瞪得越大,最后脱口而出一个单音:‘long?’
紧接着蝶哒便翻译过来一堆不着边际的问题,比如这东西会不会吐火、闪电、冰霜或者毒气,是否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或美丽公主,普通人与牲畜看到之后会不会感到害怕双腿发软,如此等等。
吉姆挠了挠头发,解释道:“那一头神之宠兽只是在天上高高飞过,所以您问的这些我们并不知晓。不过传言中,是可以吐出会爆炸的火球,身上有鱼鳞样的鳞片,额头没有尖角,至于害怕……”他与两个小伙伴面面相觑,皆是摇头,续道:“至少当时没感觉,也从没听说过这种事,也从没听说过神之宠兽会抓捕人类。”
“那么捕杀犯忌讳吗?”蝶哒翻译道。
“不可以不可以!”吉姆连忙摆动双手:“随意捕杀野兽是违反古树经教义的,只有当野兽袭击家畜或人的时候才可以动手击杀。而神之宠兽若是偷吃家畜,也不可以动手,只需报给教会就可得到一定补偿。”
焦明大人听了翻译之后耸耸肩,嘟囔了句什么,再次反问。
“若是吃人呢?”蝶哒问。
“神之宠兽是有灵性的,并不吃虔诚的信徒。”
焦明大人听后爆笑出声,说了几句话,而蝶哒也是一脸恍然的表情。
“请问,有什么问题吗?”吉姆完全看得出这是嘲笑,想不出笑点在哪里却又敏锐的察觉这里面有什么东西很重要。
“只要把被吃的人扣上不虔诚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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