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歪风邪气(2/4)
,硬要让嫂子老老实实坐回大哥的身边,不要傍在二叔的这一侧肩膀上。蒯飞的心中感觉十分欣慰。
我家这个二郎啊!拳脚功夫也许比武松差了一截,这好男儿看重兄弟情谊,绝不肯为美色所惑的英雄气概,倒也不输给那个传说中的武松。
武二郎虽然这么表明了态度,潘金莲却并不肯轻易认输。
她粉脸泛红,含着羞,恨声说道:“呸!我才不是什么主母!叔叔你去江湖上闯荡,一去便是三年,并不知道家中的这些长短。我也不是你哥哥三媒六证娶回来的正经嫂子。不信你问你哥?他可曾为我说过媒下过聘?我跟他可曾拜过天地高堂?没有!他什么都没为我做。只因我并非良人家的好女儿出身,你哥哥待我并不如何尊重。”
关于她所抱怨的这一节,蒯飞也是刚刚才第一次听说,一时还来不及详察这个版本的真-潘金莲出身本末。
按水浒传里的说法,这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王大户家的使女,只因跟主人有染,被主母撵了出来。这主母却是个极其毒辣的角色,平生最恨小三。不单单把金莲撵走了事,索性把她配给了当地最矮最丑的三寸丁谷树皮。这才算是十分解恨。
此事在潘金莲看来自然是奇耻大辱,武大郎却是傻人有傻福,平白无故捡到了这样一桩大便宜。
细推起来,这邓九娘所做的这番抗辩,听起来好有道理,竟让人无言以对。
虽然这个真实位面的邓九娘并不曾做过甚么清河县王大户家的使女,但她之所以不幸落入武大郎之手,其中的根由,跟书中的设定倒也相差无几。
邓九娘的父母起先都是极其懒惰的自耕农,既不擅耕耘,又没有别的什么傍身的手艺。邓父好吃懒做,嗜赌如命,十赌九输之后败尽了乡下的田产,不得不来到汴京城里做一个专门帮闲的破落户。邓母贪慕虚荣,耐不得这三餐不继的苦日子。于是这不靠谱的母亲便去揭了官府招募佃户的榜文。
说起来大宋朝廷拟定的这套佃户政策,本来是相当的高明。官府收购那些闲散疏耕的土地资源,作为公田,让失去土地的破落户们以契约佃户的身份进行耕种。这正是后世“长工”一语的由来。
按照德国大胡子老马的说法,这在当代其实还是一种蛮先进的生产关系。
无奈何!任何优秀的政策都需要廉明公正的吏治来维护。大宋吏治腐那个败,再好的政策也会变成吃人的火坑。
于是邓家三口儿便跳进了北宋历史上最有名的这个佃户政策大火坑。
这其中的猫腻实在太多了,一时也说不尽,只说第一个负责办理这项重大改革政策的人,就是大宦官杨戬。主掌这项工作的机构,就是臭名昭著的“西城所”。
再说一件事:大奸宦杨戬亲自负责的西城所项目,惯爱将良田诬指为荒地,然后按照国家垦荒制度,将这这所谓的“荒地”,“依法”充公。
这其实就是公开的掠夺。
此举令得当代常有“朝为富家翁夕作乞丐郞”的说法。宋江起义,这起因其实就是西城所把梁山泊这块地方也诬指为荒地,强行纳入了国家公田目录。既然是公田,那么耕作者就要缴纳相应的租金。梁山泊的渔户们原本是自给自足的自由民,打的是祖传的鱼,种的是祖传下来的自留地,凭什么无缘无故要交租?
官府要收租,渔户和农户要抗租。于是黄世仁就必定带着民团来抓走杨喜儿,赌债肉偿,以人抵租。事情闹到了这个份儿上,渔户农户们想不造反都不行了。说起来,这正经历史上真实的梁山泊农民大起义,跟建国早期黑白老电影里“白毛女”里头的桥段几乎是一模一样。
杨戬和他的西城所,不折不扣就是大宋版本的黄世仁。虽然杨白劳欠债不还,确实也有些不大不小的过错。但是梁山泊的好汉们,在正式举旗造反之前,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他们本来就不欠租子。是杨戬和他的西城所,以及杨戬之后的继任者,以蛮不讲理的手法,强横鲸吞民间私产,楞将当地人大好的私有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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