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清风楼(1/2)
开封,清风楼。
晴日落花飘零地,清风拂面犹带香。
李清风望着墙上这幅装裱很是考究的字幅,沉思了很久,他都想了好几年了,一直就没弄明白晋公子写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是贩私盐的出身,年青的时候还伤过人命,跑到卧牛山中当过几天逍遥快活的山大王,只所以被晋公子招到麾下,是因为明月楼的胡大先生与自己是好友。
胡大先生向晋公子强烈推荐了自己,见到晋公子的那天,当自己报出李十一这个名字时,晋公子差点没笑出声来,好一会儿,才正色道:“以后就不要叫李十一了,胡先生负责明月楼,你负责清风楼,就叫李清风吧!清风比较雅致!”说完为他题了这条幅。
从此后卧牛山的山大王摇身一变成了清风楼的大掌柜,从前的李十一也成了如今的李清风。
大掌柜李清风的生活比卧牛山李十一的生活要滋润千百倍,这种优越感一直延续到上个月的某一天,就突然间荡然无存了,因为那一天,他最好的朋友胡大先生为截杀一个叫耿精忠的年轻人,夺取他身上的宝物,弄丢了性命。
李清风忽然就觉得这掌柜不是什么好角色了,和贩私盐,和做山大王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也是一样会丢掉性命的。
今天一早,他就接到了牡丹楼的飞鸽传书,内容很简单,要他杀一对儿人,其中有一个名字,他非常眼熟,耿精忠!就是弄丢他朋友胡大先生性命的那个年轻人。
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哇,自己朝思夜想的仇人自己送上门来了,这单生意能不做吗?做,一定要做!要给泉下的好友胡大先生一个交待!
想到此他叫来了他的两个助手,萝卜和白菜。
萝卜和白菜原来就是卧牛山的两个小喽罗,原来就做得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同他一起从良后,也一直野性难改,时不时也出去干上一票,李清风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未作理会,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李清风等得就是这一时。
“头儿,您就瞧好吧!”未等李清风说完,萝卜和白菜就跃跃欲试了。
“千万不要大意,对手也不是等闲之辈,胡大先生就折在他和别人的手中。”李清风提醒着。
见李清风如此郑重其事,萝卜道:“如果您还担心,那我再推荐一个有能耐的帮手,云南五毒门的弟子杨充,一身的好手段,再加上我们三个人,应该万无一失了!”
李清风听从了萝卜的建议,道:“照你说计划去办吧,必须成功!一定要耿精忠死无葬身之地!”
“是!”萝卜和白菜领命,出去准备了!
李清风又瞧着墙上的那幅字,沉思了起来。
天交正午,耿精忠和小魔女带着红狼和天山雪狸,被热情的白菜请进了清风楼。
清风楼既是开封府最大的酒楼,也是开封府最好的观光地,登楼远眺,古都风貌尽收眼底,宫墙斑驳,似在诉说这里悠久的历史,士子鹅冠,似在讲述这里的儒雅之风。
热情的堂倌白菜,将耿精忠和小魔女请上了最高层的大厅内,因这一层位置优越,装修奢华,所以,收费也很高,一般食客都是望而止步的。故而,时近午时,十几张桌子,只零星地有两三桌客人。
白菜为耿精忠和小魔女选了一张靠近窗子的桌子,坐下后,亲手为他们沏好了茶,问他们来点什么?
耿精忠征求小魔女的意见,小魔女道:“爆炒鸭舌,清蒸鲫鱼,叫花鸡,滑溜青笋,二个红焖肘子,一斤米饭,一壶陈酿!”
白菜下去准备,耿精忠环视了一下周围,他们的正前方有一个客人,青布缠头,耳戴金环,脸色黑红,眉目方正,斜背一个布袋,是一位苗人。
苗人左侧斜对着有一位客人,这是一个二十左右岁的男子,衣着得体,举止文雅,目光深邃,一望便知是一位极有修养的人。
耿精忠喝着茶,小魔女抱着天山雪狸,红狼伏在他们之间,闭着眼睛在养精神。
时间不长,白菜将五样菜,一斤米饭,一壶酒端了上来,小魔女将叫花鸡和红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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