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治外法权(2/4)
胡两个字怎么写。”参政教导麻守备:“杀杀杀,武官就知道杀。你知道一旦交战,打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山东在杀、陕西在杀,洪承畴只顾自己,把陕西的流寇赶过黄河,现在山西也在杀。皇上哪里还有银子给你?你保住了杀胡口,能保得住灭胡口吗?你保住了灭胡口,能保得住残胡口吗?”
“参政大人,你这话什么意思?东达子都欺负到家门口了,逃人欠赏也清了,你还想怎么样?”
参政咬咬牙,吐出一个字:“忍!”
“你脾气好你忍,我忍不了!”
麻时一转身坐回自己的专座——两个城垛子之间。
大同参政唤过通官向城下喊话:“多谢满洲汗犒赏美意,今日我等就派人向满洲汗回礼。”
城下高喊:“打开城门,我们要入城搜查,否则大军一到,杀胡城一个娃娃都不留。”
大同参政一抖衣袖:“大明朝和俺答汗在隆庆年间对天盟约。满洲汗既然声称继承俺答汗的约定,我大明朝便如约赏赐满洲汗布匹。满洲汗如果不守俺答汗之约,要强入我杀胡口,便请先交回赏赐的布匹,我大明朝从此和草原断绝交易又何妨!”
“城下的兵马,哪个上来说一声,你们可是要毁约?”
城下马蹄声声,没人敢上前。
毁约的罪名太大了,谁也担不起。
擅自宣布毁约,弄不好会第一个被满洲汗砍了。
大同参政朗声道:“依照约定,中国汉人在草原偷盗夷人马匹牛羊衣物者,当交中国衙门依中国法度审理。满洲汗遣汝等前来通报可能有土匪在草原作案后潜入杀胡堡,本官不胜感激,自当立即安排有关衙门严肃执法。”
大同参政在右卫的日常任务就是处理各种边贸纠纷,早把各种条款记得清清楚楚,这时居然搬出一个“治外法权”条款。
没错,就是“治外法权”。
“治外法权”的中文官方解释为:“其实质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国家所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十九世纪,西方列强曾经在中国、埃及、日本、摩洛哥、伊朗、泰国,以这些司法制度不健全为借口,或者存在酷刑(凌迟,五马分尸)的国家没有能力作出所谓“人道判决”或者判决过于主观为借口,通过武力强行在这些国家单方面实行领事裁判权,侵犯了这些国家的司法主权。”
其实早在明代,“大明帝国主义”就以同样的理由,侵犯了“草原殖民地”的司法主权。
隆庆议和,俺答封贡时双方有明确的如下内容:
“中国汉人出边偷盗夷人马匹牛羊衣物者,拿住送还,照依中国法度处治。”
城下的满洲兵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矩。你看我,我看你。
大同参政又道:“依据约定,夷人若有偷抢进边墙生事作歹者,领人马多少,每人罚马一匹,有台吉进口,罚骆驼一只。”
麻守备双手叉在怀中大声帮腔:
“大人,城下一共二百零六人,打个折扣,就算两百匹马好了。”
大同参政语气放缓:
“本官见你们尚未入口,这次便不责罚了。”
“满洲汗在几封书信中反复言称此次是来讲和。即是讲和,必然是要遵守俺答汗当年的规矩。否则,本官上奏朝廷,全天下便都知道满洲汗毫无诚意,大家干脆毁去当年的通贡盟约,关闭万里边墙,老死不相往来。”
城下的满洲通译返回本队,片刻之后出来喊道:
“城上的,我说不过你。你亲自去和我们大汗说吧!”
大同参政朗声回答:“去便去。稍待我们准备好回礼,尔等带我去见你家大汗。”
————————————
参考资料(与情节无关,不感兴趣的书友可跳过)
俺答封贡订立的条约及修正案(依据《三云筹俎考》卷二之《封贡考》)
-----
俺答初受顺义王封立下规矩条约
隆庆五年五月内,俺答在得胜市边外晾马台封王,时同东西各台吉头目昆都力哈老把都、永邵卜大成、切尽黄台吉等三大部落夷人,并各衙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