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虫 审(2/2)
字叫做钩钩。这钩钩不光是钩在人身上那么简单,它腿上的倒钩一旦入肉,那就跟火烧一样疼,就算是将它从身上掰了下去,那种火燎的疼痛也会持续上一个时辰才会慢慢减弱,而等到疼痛完全消失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五六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
刚夸完钩钩之后,杓昀就忍不住亲自动手,将冒牌田老汉的上衣扒了个干净,并在他惊恐的眼神中,用手指着他心口的位置说:“来,将钩钩放在这里。”
暗三摇摇头,“这里是小美的夫君最喜欢的地方,钩钩放在他的腿上好了,正好钩钩的娘子我也带来了,它们两个正好可以一人一腿。”
小美的夫君小俊是只纯黑色的大毛虫,个头儿比小美大上一圈,脑袋上几乎看不到眼睛,只有两根长长的须。
小俊和小美不同,它不喜欢吃肉,倒是喜欢在肉上吐口水,不过,它的口水有着和化尸散一样的功效就是了。
杓昀和暗三在那边忙的不亦乐乎,而这边的秦艽和杓兰,早在冒牌田老汉的第一声痛喊之后回过了神。
那声痛喊,一下子惊醒了失神的秦艽,就见他一个激灵之后,赶忙将杓兰的手丢到了一边,并且一撩衣摆单膝跪倒在地,“臣失仪,还请公主责罚。”
杓兰交握住双手,仿佛要将那方才的温热给留住一样,压下心中突然涌上来的空虚感觉,强迫自己冷静,淡淡的说道:“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
谁知秦艽仍保持着跪地的姿态,继续请罪说:“臣唐突了公主,罪不可恕,请公主责罚。”
“我都说了没事,你不必如此。”
“但是臣这里有事。”
不就是握住了自己的一双手,没想到这秦艽居然强迫着自己责罚与他,杓兰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恨声说道:“好,好,你心里有事是吧?你过不去这道坎儿是吧?那好,我就如了你的愿!你错在双手不知主仆不知尊卑,本公主现在命令你砍掉双手,以泄我心头之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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