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人心可畏(2/2)
是盛茂公司从中捣鬼,那先让它空高兴一段时间,到时候有它受的。至于安康村的村民,再要签订合同,可就不是这样了,况且,我也看透了这些人,签不签还在其说。
安康村那边发生的事情,也传到了坟上村,让好多人也有了想法,他们发现,山地的土质确实在发生着变化,不管种什么,都有不错的效果。
好多人也开始找我解除合同,想自己发展。
对此,我也没加阻拦,最后全部解除放行,归还他们,其他各个村子的协议也不签了,工作全部停滞了下来。
现在我手里只剩下村里二百亩的山地,一共六家的,我家的,吴姨家的,唐欣愉家的,刘秀英家的,洪灌家的,还有刘忠家的。
这次承包转产算是白忙活了,我的分红因为有政府的干预,说有欺诈的性质,若不全返还给百姓,就要承受牢狱之灾。
可以说,在玫瑰这块儿根本没挣上钱,还亏了一大部分,要不是有出售给部队的紫金血液的那部分钱,我还要背负几百万的债务。
“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句话说得太贴合我现在的心情了。
这个教训让我看懂了不少的人情世故,也给了我很大的警醒,。
同时也发现,晟农公司在制度上还存在还很大的缺陷,想要转产承包,必须把土地紧紧的握在手中,不是光有一份儿合同就能束缚住的,现实世界违约的事情太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专心经营这二百亩的山地,种植的玫瑰大部分都运往了京城,只有一小部分在县城出售,维持这运转。
至于部队那里,我也断供了,部队和孤儿院相比较,我还是偏向了后者。
安康村地下的纹晶在公司撤出两个月之后,被全部收了回来,坟上村也同样如此,只在我种植的那一百亩山地下布置了附着命符的纹晶钢。
安康村有一千亩的山地以每月每亩两百万的价格承包给了盛茂公司,剩下的,有的承包给了其他公司,有的村民自己投资开始经营,总之,五花八门,种的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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