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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一更(1/3)

一个~还是昨天的小文章,后面的部分发在作者有话里~

爱就如同古老的丝路,虽然明知艰难坎坷,痛苦漫长,却还是因为有太多美丽遐想,让人忍不住义无反顾地踏上。

我坐在罗玛路七号对面的小花园。

罗玛,和古代丝路的终点有着相似的名字。只是属于我的爱情丝路却还未开始。

罗玛路七号是一所古旧的独立小公寓,葱郁的爬山虎已经顺着灰色的墙壁爬上了顶部的屋檐。

每天早上,公寓里的男人会从褪去了朱色外漆的大门里出来,然后轻轻地将门关上。咯吱的声音在宁静的清晨提醒我抬起头。

男人穿黑色的运动衫,有很好看的身材。每天他都会准时在六点五十分出门晨跑,无论天晴还是下雨。

其实只要转身时稍微留意,他就能够看见坐在对面小花园的我。通常清晨的小花园除了两个逗鸟的老人,就只有我。在这三个人里面,我想,我无疑是最特别的。

可是我却在这小花园足足坐了二十个早晨。五点半起床,搭早上的第一班地铁,到达这里正好六点半,然后我会看见晨曦慢慢从大地抬出脑袋。而再过二十分钟,去晨跑的男人便会从房间走出来。

在这二十个早晨里面,有十天天晴,于是我见证了朝阳从东边的天空逐渐升起;还有五天下着小雨,雨点滴落在我的黄色小花伞上,然后散落在地,在我的脚边溅起细碎的小花;余下的五天则是灰蒙蒙的阴天,那是我最不喜欢的天气,它让我觉得浮躁沉闷。

我的手里捧着一本书,书名是《伊索寓言》,我每天只读三页。而在第二十天,罗玛路七号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时,我正好读完第六十页。上面写着一只会唱歌的鹦鹉和一只多事的猫。

嗨,女孩。男人叫我。

我抬起头,强装镇定,但是在对上他那双灰色眸子时,还是会因为心虚而感到有些惊慌。

他确实是个迷人的男人。我想。

我甚至忘记了自己该说什么,所以只是对他笑笑。我知道自己只是个寻常女子,但是很多人都说过我有着非常好看的笑容。所以一慌乱,我便会笑。

还有,不要奇怪我为什么会做这件事。

虽然可能罗玛路七号的男人有着足够的条件让一个女人爱上,可那绝对不是我的理由。

我想每个人做每件事都会有一个十分充足的理由。

所以,我也一定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的,我有一个重要的理由。

我等了二十天,终于等到罗玛路七号的男人来到我面前。虽然我们从不认识,但是有什么关系呢?

至少他开口叫了我。

尽管这之前,我足足在小花园坐了二十个早晨。十天天晴,五天下雨,还有五个我最不喜欢的阴天。

我曾经在一幢三十层大厦的第二十五楼上班,拥有一个狭小拥挤的格子间,每天对着电脑里成堆的报表和邮件以及电脑周围各种花花绿绿的小公仔。那时,我的生活被朝九晚五,赶地铁,挤电梯这些字眼疯狂覆盖。但是每月五号,我的工资卡里会有一笔不错的进账。这便是我和所有上班族一样能够苟且坚持下去的理由。

后来,我和我那灭绝师太般的女上司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吵了一架,然后我就一个一个收拾好了我的小公仔,快快乐乐地离开了二十五楼的那个曾属于我的格子间。

现在,每周单日的晚上我会去教两个小孩汉语。他们有着粉嫩的肤色和宝石般的蓝眼珠,就像是童话书里的天使。

每个小孩都是上天派遣到人间的天使。苏苏说过。

苏苏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经。

她有着柔软的漂亮长发,风一吹,就会飘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暖暖的。曾经。

我们都热衷搜罗小公仔,她喜欢小丸子,我喜欢阿童木,而我们共同喜欢的是多啦a梦。曾经。

每个晚上,床位相邻的我们,会头抵着头,共用一个耳机收听夜间的节目,她用右耳,我用左耳,但听到的一定是同样的声音。曾经。

那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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