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有争议的命案”(2/3)
河大桥卡口直接开皮卡过来,没想到教导员陈兴国亲自迎接,让吴永亮开越野车过来的。“这么快!”
“坐飞机的,没坐火车。”
陈兴国拍拍吴永亮肩膀示意开车,旋即看着他略显憔悴的面孔问:“机票呢?”
“去bj是私事,不是公事。我是局党委成员兼分局局长,要以身作则。机票留下作纪念,不能拿到财务去报销。”一夜没睡好,又坐半天长途车,韩博真累了,说话带着几分有气无力。
来回机票要花三千多,相当于普通民警半年工资。
想到他家有的是钱,陈兴国没再提车旅费,低声道:“其实你用不着这么急往回赶的,虽然是命案,但这起命案跟其它命案不同。被害人身份不明,从哪儿漂来的都不知道,又出现在两市交界的河中央,一点头绪没有,根本无从查起。”
“没查?”
“查,怎么可能不查。”
陈兴国关上车窗,一五一十介绍道:“接到我们汇报,刑警大队技术中队连夜过来勘察现场,尸体是从河里捞上来的,哪有什么现场。拍了几张照,通知殡仪馆把尸体拉去冷藏。说是今天解剖,报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
张局、石局和李大早上过来看了看,召集我、刘旭及程文明开了个小会。不管怎么样也是一起命案,要成立专案组,决定由你兼任组长,王解放和程文明兼任副组长,批了5万经费,侦查工作以我们分局为主。”
刑警大队没特别厉害的刑侦专家,就算有,遇到这样的案子一样头疼。
由最熟悉辖区情况的分局负责侦破,应该算一个比较合理的决定,毕竟分局有刑警中队。
局里让自己兼任这个专案组长,并不是要自己跟刑警一样去走访询问、收集线索,只是以此体现局党委对这起案件的重视。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局党委成员兼分局局长,挂个名,可以做一些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
意料之中的事。
韩博想了想,问道:“王解放到了没有?”
“到了,又出去了,跟程文明简单分了下工,各带一队民警,他负责走访询问河岸两侧的商店、居民、船主,同兄弟市县公安部门联系,了解柳下河大桥南北十五公里段近期有无女性失踪;程文明组织民警及联防队员,对河岸两侧展开拉网式搜查,往南搜五公里,往北搜五公里,看能不能找到第一现场或其它线索。”
“死者不是本地人?”
“我们了解过,宁益安心里没底一样了解过,基本可以确定死者不是我们两个县沿河乡镇的居民。”
陈兴国顿了顿,补充道:“省道车来车往,柳下河航道船来船往,鬼知道是不是异地杀人,跑我们附近来抛尸,并且尸体确实是群众在河中央发现的,张局和石局让我们先查,他们向市局汇报,看市局刑侦支队会不会接手。”
河中央发现的,也就是说案件管辖权有争议。
命案不是其它案件,不能“不破不立”。命案破获率更不同于其它案件的破获率,何况这不仅涉及到命案破获率,同样涉及到辖区命案发生率。
思岗治安一直不错,一起命案破不了就是几个百分点!
对于这种“有争议”且直接影响县局“成绩单”的案件,局领导当然要据理力争,至少要获得上级的同情和谅解。因为这本来不关我们的事,我们遭遇的是“无妄之灾”。
领导的事领导去操心,当务之急是这个案件怎么破。
只要把案子破了,只要能把凶手抓捕归案,大家日子都好过,局领导也用不着再为此“叫冤”,反而可以拍着胸脯慷慨激昂地说我们思岗县局是负责任的,不管关不关我们的事,我们都当成一件大事对待。
术业有专攻,韩博不认为侦办这样的案件,自己会比王解放和程文明两个专业刑警更厉害。
快到家门口,赫然发现自己风风火火赶回来其实帮不上什么忙,使不上什么劲儿。
“赶这么长时间路,回单位先休息,傍晚人全回来,吃完晚饭开案情分析会,到时候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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