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第671章 时机(1/2)
因为美国的金球奖,除夕当天林子轩也没清闲下来,接到不少电话。
有李桉的、江至强的、还有媒体和圈内朋友的。
他觉得这没什么,但其他人都很激动,华语电影很难打开北美市场,还能拿到美国的主流奖项,有种创造历史的感觉。
尤其是李桉的最佳导演奖,这是美国主流电影圈对他的认可。
大家在电话里热切的讨论二月十三日奥斯卡奖的提名揭晓,预测《卧虎藏龙》能拿到多少个奖项的提名。
这个提名和林子轩有些关系,美国的电影公司为他申报了一个最佳改编剧本。
如果获得了奥斯卡的提名,也是一份荣誉。
挂了电话,他从书房出来,来到客厅。
慕致远和李虹都在,大家正在闲聊,林子轩坐下来陪着。
“电话打完了?结果怎么样?那部《卧虎藏龙》有没有可能拿到奥斯卡的最佳外语片?”李虹询问道。
李虹是影视圈的人,对这方面的消息比较关注。
“目前还说不准,不过看情况希望很大,今年的外语片竞争不太激烈,美国那边的公关团队正在努力。”林子轩回应道。
林子轩过来后,话题自然就转到了他的身上。
“在今年的两会上,你那个反盗版的提案可以交上去了。”慕致远提醒道。
华国的两会一般在三月份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各自的提案,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林子轩当选为今年的全国政协委员,有了提交议案的资格。
盗版对于影视行业的危害不言而喻,但眼下没有比较好的防控措施。
林子轩尝试过派人在各大城市盯着拷贝,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可治标不治本。
想想看,一部大制作上映后会有数百个电影拷贝,总不能派几百人盯着吧。
他准备试试另一种办法。
由好梦公司出钱组织队伍和有关的管理机构配合共同打击盗版,比如拿出两百万和公安机关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清扫盗版市场。
争取在电影上映期间,在全国主要城市没有盗版影碟的销售。
这只能针对某一部电影,短期内取得成效。
影视公司不可能每部电影都拿两百万清扫市场,资金和人力有限。
事实上,文化部和新闻出版署做了不少工作,他们在花城设立了鉴定中心,可以根据盗版光碟的解码,读出它的生产线。
只要是建立在内地的生产线,都需要在当地的工商部门登记。
这样能够从生产源头查盗版,封掉生产盗版影碟的工厂。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新的盗版设备很快进入市场,造价更加低廉,几分钟就可以刻录一部电影,没有任何的识别码,查不出根源。
作为电影公司的老总,为了自身的利益,林子轩也要防控盗版光碟。
不过存在一个时机的问题,这不是一家公司的事情。
西方国家同样存在盗版,但他们的管理较为严格,政府参与管理和立法。
影片首先进入电影院,然后是录像带的发行和收费电视的播出,最后是免费电视的播出,在这几个阶段电影公司都能赚到钱。
美国的音像市场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租赁。
影片上映后的两个月内录像带只能租赁,音像公司和制片方采取分帐制。
再过一段时间,录像带才能上架销售,租赁和销售的录像带严禁复制。
一旦发现复制录像带或者光盘,就是犯罪,将被判刑。
华国国内盗版猖獗有几个原因。
主要是各级部门不重视,再者说,立法不够完善,没有严厉的处罚标准,犯罪成本低,盗版商不在乎。
林子轩的提案没有新内容,就是呼吁完善法律条款,增大处罚力度。
慕致远此时提醒他是因为时机到了。
华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成定局,国内对于盗版的打击力度会逐渐增大,虽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林子轩准备联合多家影视公司和音像公司共同发起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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