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第438章 分工(1/2)
江至强吃了顿饭,和内地的电影人闲聊了一番。
晚上在宾馆休息的时候,他脑海里对林子轩和好梦公司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
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好梦公司拿出来的那些票房数据很容易验证,内地媒体都会有相关的报道,作假的可能性不大,一打听就知道了。
好梦公司的股权组成中除了林子轩、冯晓刚和葛尤三人,还有京城电视艺术中心。
这家单位每年制作数百集的电视剧,实力雄厚,还投资电影行业和影视基地。
这些是好梦公司的资产部分,证明林子轩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投资商业大片。
从饭局上的谈话可以看出,林子轩和京影厂的厂长韩三评的关系不错,两人不像是上下级的关系,或者是一方交好另一方的关系。
而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
从言谈举止中就能发觉,强势的一方会矜持些,摆摆架子,弱势的一方说话会小心翼翼。
韩三评和林子轩用平等的态度谈话,一方面是两人合作多年,再加上慕致远已经是文化部的副部长了,韩三评没必要摆架子。
在京城,大家知根知底,该用什么态度心里都清楚。
江至强觉得林子轩是一个关系广的人,或者说是混得开,在内地拍戏会遇到各种困难,需要林子轩来打通关系。
这两天的所见所闻,让江至强打消了疑虑,认可林子轩是一个可以合作的对象。
即便如此,接下来的谈判也不能说顺利。
由于林子轩和李桉达成了共识,这次谈判没有牵扯到改编版权的问题,但有关改编版权的条款要写进合同里。
比如不得干涉李桉对于电影的创作,在拍摄续集前要通知到李桉以及相关的投资方。
好莱坞和香江是一个司法体制较为健全的地方。
大家经常在美剧和香江影视剧里看到,某个人被关进了警局,他们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律师没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
这不仅仅是影视剧,而是现实情况,他们非常依赖律师。
江至强和林子轩谈完之后,这份合同需要林子轩和李桉签字才能生效,然后他拿着这份合同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谈播出版权的事宜。
美国公司更加注重合同中的条款,会有律师进行逐条审查,所以每一项都要写清楚。
为此,江至强特意从香江请了一位律师过来,林子轩也在京城找了一位精通电影方面法律的律师,大家一起商讨。
而且,好莱坞、香江和内地在电影方面的法律有所不同,需要仔细沟通。
比如好莱坞和香江的电影都会进行分级,内地采用的不是分级制度,而是一刀切,但比好莱坞和香江都要严格。
“这就是国际化,都是法律术语,能看懂才怪。”林子轩翻看着一叠合同,无语道。
“看着麻烦,不过好处很多,出了事谁负责一清二楚,大家都方便。”于东回应道。
于东负责跟进谈判,了解整个过程,他对此很有兴趣。
“公司是不是应该成立法务部门了?”林子轩琢磨道。
好梦公司目前只需要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和演员签署演艺合同,这些合同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其中的薪酬。
就算是和其他影视公司合作拍戏,只要找律师代理就行了,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
不过随着好梦公司进入国际市场,或许真要请精通各国电影相关法律的专业律师了。
虽然合同条款要一条条的来,但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
在《卧虎藏龙》这个项目中,林子轩需要在九八年下半年拿出一千万作为启动资金,后续还要追加一千五百万,相当于三百万美金的投资。
在内地拍戏期间,好梦公司为剧组提供各种支持。
江至强拿着合同向好莱坞寻找发行公司,说服好莱坞的发行公司签订发行合同,并用这些合同向银行贷款剩下的七百万美金。
这需要在一年内完成,《卧虎藏龙》预计在一九九九年上半年才会开拍。
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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