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商业(3/3)
市籍制度,对商人进行审验。只有拿着他的准许命令向福山千户所申请了市籍开业保证书,并且登记注册,批准了之后才能取得在福山屯外居住的权利。另外,居住也是要交钱的,周世龙新增了一个房租税,就像后世交房租一样。只有两者齐备,商人们这才可以在福山屯外的市集之内建立商店,从事商业贩卖等经营业务。商人市籍制度,明朝中后期已经名存实亡了,现在是崇祯朝,在其他地方早已经看不见了。至于商业税,大明的商税非常低,明初就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万历十年又有规定,铺行下三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可以说,在明朝当商人,是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征税太低了。
不过在这里,周世龙可不打算依照崇祯这时的税率来抽商业税,他实行的是明初的三十取一。改制容易惹出问题,但三十取一可是朱元璋钦定的,到时被人攻击也可以说是遵循太祖爷爷的谕令,别人自然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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