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三权分立(2/3)
专精,还能提高成品的整体质量。”说起工业实业,在座没有一个比王后清楚;不过由于王后系报刊上时常的介绍,他们多少知道一些。
“让高等法院只行使司法权,就是明确分工,走专业化道路。具体来说,从今以后,高等法院和警察系统负责司法,市政厅负责行政,各司其职,互相不得干涉。”
议论声再次淹没了会议厅;不只立法权,连行政权也要剥夺?
还有,按照王后的这种提法,难道她的打算是——三权分立?
玛丽微阖双眼,目光没有泄露一丝内心想法。
法国的高等法院实际相当于地方上的元老院或贵族院。
它集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为一身,类似中国古代衙门。
不同的是:前者的立法一定程度上能对抗中央,后者不能高于中央;前者大体上是集体议事,而后者的权力大体集中于一两人(比如县令、知府之类);前者的法官职位是世袭或者购买的,后者的官员是中央委派。
总的来说,“破家县令,灭门刺史”种种形容地方权力之大的句子,放在法国也适用。
孟德斯鸠32年前在《论法的精神》明确提出三权分立学说,成为启蒙运动的领航人之一。孟德斯鸠本人就是穿袍贵族,是一个既得利益者,能有这种自我觉醒难能可贵,令人钦佩;不过别的贵族可就未必有同样高尚的觉悟。
虽然启蒙思想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法国朝廷如同一个行动迟缓的巨人,完全不为所动。
王后一直以来与启蒙派学者保持良好关系,但只要是清醒的人都不认为她是完全的启蒙思想者;大众对她的期待,就类似于中国古代人民对好君主的期待一样——施行仁政,轻税减赋,不动干戈。
难道他们都看错了?
惊疑之下,舒瓦瑟尔心中甚至升起了怒火。王后显然早有计划,而双方结盟几年,她竟然半句招呼也不打,就要对高等法院动这么大的刀子!这样的举动,难道不叫人心寒?
政治上的“关系良好”是什么?就是政治资源。
这一个个在朝廷里效忠国王的大臣们,有一些是国王特意提拔起来的孤臣、独臣,但大部分都是某一个势力的代言人。穿袍贵族们支持舒瓦瑟尔站到高位,作为回报,他也要替他们争取利益,如此合作、共生。
王后这一刀不是在割高等法院的肉,而是在割他的肉。
想到这里,疑惑又像泡泡一样冒出来:他自诩对王后了解不浅,这不像她怠K虽然固执己见,但不是不顾一切的莽夫。
那一边莫尔帕、弗里利埃已经在附和王后的想法。因为职能重合,高等法院和政府一直在相互争夺行政权;今后假如明确权利归属,政府系统加强,对内政部自然更有利,这更合他们的心意。
他们甚至纳闷人事部长小巴托罗繆为什么会傻傻地反对——他难道不知道,公务员系统扩大,就意味着人事部权力扩大吗?
老首相对王后的心理也有自己一番揣测。就像向人借钱,想借200里弗尔的话,最好先开口要500里弗尔。立法权和行政权相比,自然前者更重要;说不定王后的意图就是如此,等穿袍贵族们讨价还价、最终接受削弱行政权的选项。
舒瓦瑟尔也这么想过,但他觉得王后煞有介事地准备了这些动作,不会只是拿来唬人的。
他稳了稳心绪,大声问:“那么照陛下的想法,立法权如果回收,又应该交给谁呢?”
“好问题。”王后抬起头,仿佛已经等这一刻等了很久。
“就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法国必须有一部基本的民法典。”
玛丽没有提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政治结构的法律;她还有许多“大手术”要动,现在制定宪法还太早。
现在法国最需要的,还是像拿破仑法典一样的成文民法。
“这部民法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公开公正,不能轻易改动。任何地方法规不能凌驾在其之上——我说的是整个法国,包括其他高等法院的辖区。”
整饬法律法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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