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给偶像写歌(2/3)
,录得少。一首小样的基本流程是各个乐器分开录制,然后录制人声,最后通过混音,完成成品,其中乐器的分别录制,特别是鼓的录制,实在是很让人烦躁的一件事。鼓打得好并不代表能录的好……
而且,对音乐方面的强迫症,或者说录制小样的典型菜鸟心态,让夏初在录制小样的过程中会选择尽量做到完美,给每个鼓做拾音,给吉它double,以至于每次在消耗了大量时间跟金钱后,赵颂都会打趣似的评论:夏初,你这录的不是小样,是母带吧……
但夏初录出来的小样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而且迷笛专业的音乐团队,加上宋乔雨的顶级唱功,不顺利简直说不过去。
而且与夏初糟糕的录制能力相比,作词作曲的水准绝对是呈反比出现的。
反正柳含烟再听完这首歌的成品之后,整个人都非常郁郁的恭喜宋乔雨。恭喜是因为这首歌只要一听,哪怕是什么音乐基础都没有的人,也能听出这首歌,配合宋乔雨的嗓音,简直达到了天籁的水准,是属于无论歌曲深度,还是歌曲的传唱度都能保证的顶尖作品。
至于郁郁嘛,自然是因为自己错失了一首绝对的好作品,而且,在听见这首歌之后,柳含烟也明白,除了宋乔雨的嗓音,其余人绝对不可能这么完整的诠释这首歌。
宋乔雨表示了感谢,鉴于夏初临时工的情况,宋乔雨表示报酬问题会委托自己的经纪人跟公司交流的。大家客套了几句就分开了,毕竟不是那么特别熟络。
而且这首歌虽然是夏初写的,但这首歌无论如何也不会交给他制作,虽然连李孝存都认可了他的才华,并且把柳含烟新专辑的主打让给了夏初。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李孝存这种工作机器,以夏初的资历来说,想给宋乔雨制作单曲,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说不过去的。
出了迷笛,得偿所愿送出了歌的夏初有点茫然,工作基本确定在迷笛了,只等柳含烟的新专辑放送了应该就签约了。写歌,昨天晚上的意外,让夏初有种元气大伤的感觉,也没什么思路。喝酒……这个星期没少喝了,再喝胃都受不了。看看手机,还不到中午呢,算了,回去睡个回笼再说吧。
无所事事的夏初并不知道,柳含烟所说的,他在公司出名了,是一点水分都没有的。虽然他在迷笛的时间不长,但是关注他的人,可是非常不少的。
在迷笛公司的顶层,有一间办公室,对开木门,接近三米宽,镌刻着迷笛的logo,推开门就可以看见一个中年人坐在那张豪华办公桌后面。
此人身材略显消瘦,脸部线条硬朗,两鬓的头发微微有点白,整个人有一种却有一种类似年轻人似的锐利的气质。
这间办公室没有助理办公桌,甚至连常见的花花草草都没有,只有一种装饰——奖杯。
各式各样的奖杯,大陆的、港台的,形形色色遍布整个办公室。
这个坐在办公桌后面埋首办公的男人经常出现在电视里,因为他是迷笛的总裁——李琛。
二十四年前他是迷笛的歌手,二十四年后,他是迷笛的总裁,铁血教父的称号落在他头上,中国近二十年音乐潮流中总也避不过去的人物。二十年的时间,他掌控着迷笛的一切方向,很多人说他不近人情,也有很多人说他冷血。但是谁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是他,一手把迷笛带到了今天的地位。
而此刻,正在查看一份档案的李琛,随手拿起了电话,“tom,上次你跟我提过赵山北把他手里的版权,给了一个叫夏初的徒弟?”
“是的,boss。”电话里传来了肯定的回答。
李琛没说话,随手挂断了电话。
在他桌面上的那份档案,是一份制作人等级评定表。当初迷笛推出自有制作人计划的时候做的一份表格。
上面如此写着:
姓名:夏初
年龄:25
性别:男
制作人基础:★☆
编曲:★★★★(待修正)
作词:★★★★(待修正)
创意:★★★★★(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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