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之惑(2/3)
是不会自我终止的,七个月,已经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平稳期或者冷却期,这段时间对于凶手不断膨胀的杀人yù_wàng来说太长,对于能再次回归正常生活来说又太短。七个月后再次行凶杀人,证明凶手的心理失衡并没有出现明白的缓解。文沫推测,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的行动并不自由,他有家庭的拖累,或者住处管理相对严格,出入不得自由,他小心谨慎惯了,害怕留下丁点马脚,让以后警察在找上门时成为指证他的证据。让文沫有些费解的,是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将死者摆成那副样子。如果说凶手有严重的恋童情节倒有些合理,死者全部身材娇小,最矮的一个,身高只有145公分,任何一个发育不错的六年级女孩都可以轻松达到,再配合上一身公主裙和个娃娃面具,完全能满足凶手变态的嗜好。但问题是,所有的死者,在法医反复检验后确认,没有任何被性侵犯的痕迹。
那么凶手特意大费周章地给死者换装所为何来?法医的报告上写着,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死后,先被小心清洗,再被换上新装的,给个不愿意配合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况是死了之后没有任何主观意识的尸体。凶手总不会是闲得无聊,总得有他的目的性吧。
文沫能想到的,便是剥夺。凶手是有目的性地将死者看成没有生命的娃娃,剥夺代表着她们人性的东西,去人性化,是占有掌控欲强的凶手惯用的手段之一,剥夺了被害者人性化的一面,她们之于他就变成了一件物品,一个东西,可以任由他胡作非为,不用承担杀害一个人带来的心理压力。总之,死者在凶手眼里,已经不具备做为人的资格。
每一个死者,都是收入较高、长得甜美可爱的单身白领女性。凶手将她们以那种形象扔在公共场合,也许也有贬低她们的意思。凶手可能是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条件不算好,自身条件更一般,在婚恋上受过刺激,以至于对这一类的女性产生了憎恨心理,杀她们达到泄愤的目的。
男性凶手对女性受害者,没有任何性侵犯行为,更没有选择更血腥可以代替性行为如利器刺死等杀人方式,而是直接将人掐死,表明凶手可能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或者被害女性代表着他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某个让他极其反感的女性长辈形象。
所有的分析似乎都合情合理,但是警方按照以上所有的分析角度去排查去寻找,x市的凶杀案在之后的五年里一直没有停止过,只不过凶手的作案随机性更大,之后的五年里,只有三名受害者,与一年就杀了五个形成鲜明对比,而且2o11年最后一起案发后,警方在x市多条城区主要道路设卡临检。死者被扔到公共场所时,身上纤尘不染,因此怀疑凶手有汽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运尸。设卡临检牵制了x市大部分警力,不可能长期坚持,在警方设卡临检期间,x市再没有发生凶杀案,等到临检撤销,一个月后凶手再次作案,之后继续蛰伏。
从这一点上看,凶手肯定是x市本地人,在本地有住房,可能与父母共同居住,或独自一人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个人时间不算自由,有小汽车,无稳定工作或工作收入较低,在婚恋方面受过挫折,性格沉稳,看起来可靠老实。
受害者高度的共性,都是在坐滴滴专车后失踪这一难得的入手点,让警方很难怀疑她们都是凶手随机选择的目标。因为警方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虽然每一个受害者都通过软件叫了专车,但她们最终上的车,都不是预定好的车,在受害者遇害前与受害者一起的朋友证实,每一次,受害者上的车都不一样,司机倒是如出一辙地附近路口的监控设备不能帮到警方什么,因为不管车是什么车,牌子总是假的,七拐八拐消失在城市的小巷子里。
凶手不可能有这个经济实力每次作案都换一辆新车,所以有一段时间警方怀疑凶手从事代客泊车服务,遍查了本市所有的相关从业者,也没能发现线索。
然后案子一沉这么多年,五天前,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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