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之差(2/3)
么便林林总总好几页,田兴逍略过这些,只看关于遗产分配部分的。这一看,他的心都凉了。那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所有的遗产均归大儿子田兴远继承。
竟是半毛钱都没有留给自己!田兴逍差点没气得吐血!
大哥有本事是真有本事,这一点他田兴逍承认,自己差大哥得差出去几条街。
但是为什么一家的兄弟姐妹,除去不受重视的妹妹不谈,只有大哥一个还算拿得出手呢?还不是拜当父亲的所赐吗?是父亲一直说什么也不用他们学什么也不用他们做。父辈已经为他们打下良好的基础,一辈子都会吃喝不愁。
他听了信了,奔着纨绔的路上撒腿跑得老远,然后现在才发现,以后他就要一无所有了。
凭什么?同样的父亲的儿子,为什么他就什么也得不到?田兴逍一气之下就想撕掉这份遗嘱,如果父亲真死了,找不到遗嘱,那么父亲留下的遗产不就人人有份了吗?
刚想下手的时候,一向行动比脑子好使的他突然灵光一闪,明白过味来。以父亲一贯的狡猬和谨慎,怎么可能只有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有一份遗嘱呢?他花大价钱养的那些律师肯定都知道这事儿,哪怕毁了这一份,指不定别人手里还有多少份隐藏着呢。
不保险,这事儿不能这么干。
怎么办怎么办?关系到自己后半辈子的安宁,田兴逍的脑子总是会转得快一点,他是真有些小聪明的,连忙打电话给一个平常玩的不错的朋友,那位朋友的老爹就是律师。问问他什么情况下这份遗嘱可以被视为无效。
不久后他前脚得知对方的答复,后脚抢救室的医生就一脸疲惫地出来,木然地通知他三位伤员因为伤势过重,全部抢救无效死亡了。
田兴逍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逐渐理出头绪。他忙询问两人分别是何时死亡的,至于那个倒霉司机,反正他也不熟。死了由田家出面赔点钱了事。
当时负责抢救的医生。就是袁风和庞国庆。
刚刚宣布死亡时间时,是田得旺先死亡的。他入院时已经是重度颅脑损伤,整个脑袋被外力作用挤压变型。几乎探测不到血压和脉搏,自主呼吸也十分微弱,有经验的医生一看就知道他肯定救不活了。
一下子送来三个危重病人,抢救室里的医务人员忙得四脚朝天。器材和人员的分配,抢救药品的应急上。肯定会有所偏颇,田得旺是必死无疑的,分配给他的资源当然最少,只不过意思意思罢了。
之后是那个司机。他的右胸被一片钣金戳了个大口子,腹部多处受伤,有严重的内出血。输入他体内的血液还没流出来的快,医生所有的努力被没有达到止血的目的。很快他就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受伤最轻的,是田兴远,他当时坐在副驾驶位,不是与大货车直接相撞的那一侧,他身上的伤,多是后来翻车时造成的,头上的伤不算重,内脏不同程度受损,左腿大腿骨骨折。
医生们忙着寻找腹腔内的出血点,因为太过忙乱,没有人想到为什么他腹部出血量很小血压却下降得飞快,田兴远也是死于失血性休克的。不过出血点却不在腹腔,而是骨折的大腿骨上一块碎片划伤了股动脉,等到医生发现时,已经太迟。
到此这止,抢救结束。三名病人一个也没救回来,他们这才想起,早已经死了的田得旺,宣布他死亡,之后才是田兴远。
田兴逍突然觉得,家里人都还没来,就是给他机会,这是老天爷在暗示他。他将两名医生拉到僻静处,诱之以利,出手就是每人两百万。
哪怕医生的收入再高,也没高到这个程度,袁风和庞国庆最终没能抵挡尊钱的诱惑,答应帮着做假,将两者的死亡时间对调,田得旺死在田兴远之后一分钟。
这么简单得一改,就解决了田兴逍的问题。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继承关于其的那部分遗产视同未分配,将按照法定顺序重新继承。
说得明白点,大体意思就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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