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1/2)
“孝敏啊,你知道高石镇西和金宥拉西之间,是怎么争论的吗?”
文根英的神态已经彻底放松下来,整个身子向后一倒,懒洋洋地斜倚在靠背和坐席左侧的扶手上,温和地问道。? ??.?r?a?n??e?n?`o?r?g?
孝敏的表情有些为难,略带嚅嗫地回答:“一开始导演ni是在低声交流,具体说些什么,我们没听清……到了后来两人说话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大,导演nim似乎说了一句‘我看不出来这段戏的存在有什么必要’,而编剧nim则表示‘是吗?但我并不这样认为……’”
“啧啧,看来这两位确实争论得很激烈啊。那么,梁允浩西和金永泰西各自的反应又是如何呢?”文根英点点头,“我想,如果这两位制片人nim对这件事的立场能够一致的话,就算是编剧ni也不得不考虑他们的意见吧?”
某种意义上说,影视剧的制片人,和游戏研发团队的制作人的工作定位很类似——都是一整个团队的大总管。游戏制作人管理整个研发团队,而影视剧制片人管理的便是整个剧组了。
如果是在中国的影视圈,通常的状况是“导演中心制”,制片人相对而言责任也很重大,但是在话语权上,却往往会被削弱得很厉害。
但是在国外尤其是好莱坞体系里,一部影视剧作品的核心角色却通常是制片人而非导演——举个例子,奥斯卡最重要的奖项,既不是影帝、影后,也不是最佳导演,而是“最佳影片”——这个奖一般都是颁发给制片人的。
与好莱坞体系类似,在一部韩国的影视剧作品里,话语权最大通常也是制片人,其次才是编剧或导演。
不过制片人一般不会对拍摄细节介入过深,就像游戏研发团队的制作人往往只负责把握整体战略方向,而不会去动辄“越位”干涉具体制作过程一样。
比如说三人行工作室起步初期,刘可韦的那种直接包揽关卡和数值两大块分工的做法,只不过是迫于当时团队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而绝非常态。
但是,只要制片人一旦提出了自己的具体看法,导演或编剧不可能不去掂量掂量。
如果导演和编剧之间在存在分歧,制片人的立场倾向就分外重要了。
换句话说,在《寄生灵》这部电影里,真正具有最后决定权的,正是制片人。
“当时两位制片nim都没有第一时间表明自己的立场,而是劝编剧ni趁着还没有正式开机,先好好考虑两天,然后再一起坐下来谈具体的处理方案……”
“是出于慎重其事的考量,还是单纯想要拖时间掩盖矛盾呢……不过,看起来这两位制片人当时的立场,应该并不反对就剧本的某些细节进行修改啊!为什么现在看来像是编剧nim的意见占据了上风?”
文根英摩挲着下巴,自言自语地陷入沉思。
“如果说还有什么存在,能够压过制片人nim的话,那大概只剩下出品方插手的可能性了吧——你们这部电影的出品方,是哪家公司?”
所谓的出品方,就是一部影视剧作品的投资者。
其实这又是中国影视圈“惯例”与国际不接轨的一个细节表现——中国的影视作品在字幕中往往会打出“出品人”这个头衔,其实就是投资者或者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
甚至还有所谓的“联合出品人”,其实就是多个投资者一道署名的意思。
而在国外影视剧作品中,老板们一般是不会凑这个热闹的。所以就只有“出品方”而没有“出品人”。
理论上来说,出品方只负责投资,具体的拍摄工作是由制作人掌控并向出品方负责的——正如纳克森集团与以前的刘可韦、现在的车光龙以及《六道劫》之间的关系一样——作为纳克森的代表,赵常务都通常不会直接介入游戏研发工作,只会提出各种要求:成本控制、版本期限以及次留率、付费率之类的预期目标。
但是理论毕竟只是理论而已,出品方直接干预拍摄这种不规范的情况偶尔也会发生,甚至可以说并不算太罕见。
比如说,大家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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