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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餐馆老板(1/1)

我穿着黄马褂胜利凯旋回到监舍的时候,竟然看到阿强旁边坐了一个人,两个人好似老朋友,在畅谈什么,随着彼此身体的俯拾,能猜想是在说一些动人的故事。

这使我一下子犯了难。因为我是一直挨着安徽老人坐的,而现在安徽老人竟然已经毫无顾忌地坐在阿强身边,如果我此时坐在安徽老人身边,离阿强那么近的话,立场会不会出问题。

难道阿强已不再是本监舍的公敌,已经不是本监舍专政的对象了?我出去才不到一个小时啊,正是天上一天,人间已是一年。

阿强的手铐和脚镣还在,应该是没脱离牢臼。

我顾左右而言他,选一个离安徽老人两米远的空档坐下来,有点犹抱琵琶斗遮面。

原来阿强在对安徽老人谈如何杀了人。

大意是阿强全家在罗湖区某街开了家小餐馆,每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要交保护费两千,今年因为在老家株洲起了房子,还背了债,保护费的事情一直搁浅着。

一月前的一天,一帮人先是点了一通菜,喝了一通酒,喝着喝着,就在菜里抓出来一只苍蝇,问题上升为不是简单地酒钱付不付的问题,而是食物中毒连带医疗赔偿的问题……

就这样,阿强用菜刀结果了领头泼皮的性命。

听完阿强的故事,我才发现自己已经紧挨在安徽老人的身边了,另有六七个被故事吸引的狱友也已经围坐在阿强的身边。

真有点像武松怒杀西门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林冲枪挑陆虞侯……

我相信阿强讲的故事不假,我曾经在深圳东门的天桥上了解到,一个在天桥上摆摊的老妇人,卖些零碎摆件的,每年也要缴五百元的保护费。至于保护什么就不知道了,缴给谁更是无从问起。

“痛快!痛快!痛快!”

“杀得好,杀得好,杀得好啊!”

“这帮寄生虫、无赖、泼皮、流氓,早就该杀绝了!”

……

“没有这么简单的,这帮人为非作歹,敲诈勒索,无法无天,而且历时那么多年,肯定是有保护伞的。”有人待大家稍稍平静,作出冷静的分析,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安徽老人。

“是的,他们是一定要我死的,否则以后反抗的人就更多了,他们就收不到保护费了。”是阿强悲观的声音。

“他们会以死者家属的身份出面,要求杀人偿命的”有人也同样不无担心地附和道。

阿强跟附和的人似乎都铁定正不胜邪,拘囿于简单的杀人偿命的理论。

那些敲诈勒索的歹徒本身是不应该动用阿强的菜刀的,维护地方平安理当不是一家菜馆老板的职责。一个横行数年的团伙,没有被发现,没有被铲除也决不是偶然的。到头来,总会有一个“阿强”似的人物会出现。

阿强在无可奈何的状态下动用了他的菜刀,原本只是餐馆的工具,迫不得已转化为屠刀和凶器,死于菜刀下的泼皮,从来没有想到会有反抗者出现,否则会派个武艺高强的,临阵不乱的。

可是,说实在,敲诈勒索的群徒,实在也派不出艺高胆大的好手,因为这帮人游手好闲惯了,耍赖和恫吓是他们唯一的本事和伎俩,碰到拿刀的,他们就黔驴技穷了。

阿强本来可以继续享受做小老板的滋味的,但现在必须要面对的是关于杀人的罪行,奔赴的是地狱的门槛。

而运用法律武器,惩治反抗者,是收保护费的群徒们最得意的杰作。他们有的是从弱者那里搜刮来的钱,他们奉行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法则,这个法则被鄙薄了几千年,也在夹缝中生存了几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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