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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1章 治法(3/3)

彼。神道为天道,仙道为人道,道术家大都称扬仙道治法,而贬毁神道治法。

实际神道治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曾大行其道,也取得了一些治绩,未始没有可取之处。仙道治法虽然方兴未艾,时运使然,确有突过神道治法的地方,若说全无弊病,也不太可能。

“昆仑神庭覆没,我来天界是为了对抗龙族,当年之事我也有措置不当的地方。还望神医不要再放在心上。”

神族为三曜之主,虽说人是一种修行境界,在神族道术中绝非至高境界。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这些境界都在人之上。事实上哪怕后世的仙界,仙道治法已经广泛通行,在修行者的观念中仍认为天道境界胜于人道。昧于仙道实是人道的道理。

神族重视血脉传承,以血脉为核心则有贵族,这些贵族仰食于民,不事生产,骄奢淫逸,高高在上,却繁衍生息毫无节制。贵族越多,民人生活愈困苦。结果可想而知。

后世官僚虽无世袭的地位,社会地位却得贵族的遗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手中一旦有点权力,便作威作福。美其名曰,执法。有神道治法,有仙道治法,神道虽为天道,先儒还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有所愿,天必从之。何况仙道即为人道,不知有人,何得言法?

法虽一名,法理各别。有一王之法,有天下国家之法。一王之法维护是一朝一姓的统治,国家之法维护的是国民的利益,天下之法维护的是天下的公义。凡为国家之法,而不能维护国民利益,皆为残民之法,害民之法。凡为天下之法,而不能维护天下公义,皆为罔道之法,欺人之法。

骊山神女语义含糊,她做的是神庭的神祇,守护的是神族的山林,自然不觉得自己有何错处。

其实天从人愿的说法,多半是些冠冕堂皇的议论,或者是道术家的理想。正如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不过是他自己的昌议,何曾真正实现过?

理想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回事,神道统治者都宣扬自己是天命神授,理当千秋万世,平民百姓既无权力,又无思想,根本没有能力较真反诘。当然神道统治严酷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激起民人的暴力反抗,这可谓是自作自受,皇子王孙愿无生于帝王之家,其实不过是因果报应,‘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无须对其寄予同情。

伯夷、叔齐很反对这种事,以为是以暴易暴,以非正义反对非正义,即便以周武王的贤明,姜尚的才略,犹遭其非议。从历史的旧迹来看,以暴易暴怕是不可避免,李逵斧劈小衙内,很多人都觉得李逵不配称作好汉,滥杀无辜。正所谓江河万里,泥沙俱下,善恶是一种情感作用,是非是一种理智作用。理智则较情感为难,所以李逵是只知善恶,不知是非,一个智识低下的人,是不可能用理智判断是非的。

‘为官不仁,为富不仁’,这说的便是一种普遍现象,是直觉,而不可能将官员、富人一个一个调查明白。在这种空气下,小衙内极有可能成长为高衙内,当然在治法尚可保持的环境中,即便是高衙内也要通过审判,才能执行刑罚。但是治法崩毁就像生老病死一样,难以避免,所以总不免有人要做冤魂怨鬼。

仙道治法对民人的智识程度要求更高,这就不但要有情感,还要有理智,要知善恶,也要知是非,如果仙道治法能自为修复,或许可以避免以暴易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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