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2/2)
歉,还围上要打他,他火了,“嗖”地把枪掏出来,抵住其中一个的脑袋,大叫道:“快给我滚,要不,我打死你们几个狗杂种——”那帮人吓得赶紧跑了。第二天他酒醒了,非常后悔自己的冲动,发誓以后再也不带枪出去,要不,迟早会出大事。但是,没想到餐馆的王老板却找上门来,给他一万元,要向他买枪,他赶紧说枪是一个公安朋友的,只让他保管一个晚上,已经还给人了。
王老板是信非信地走了。过几天,王老板又找上门来,把价钱加到了一万五,苦苦求他把枪买给他,我说:你一个餐馆老板要枪干什么?他说是别人托他买的,那人是他的大主顾,如果没把这事办成,怕他会生气。但我还是一口咬定枪是公安局朋友的,我还把朋友的名字说给他听,他才失望地走了。
“那餐馆叫什么?在什么地方?”
“叫明记餐馆,在五一路和抗日路交叉路口边,老板叫王明。”
江一明和吴江找到了王明,开始王明不肯说,还差点吴江吵起来,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要以为我一个小餐饮的老板好欺负,告诉你,我在黑白两道都有靠山,分局的刘干警就是我哥们。”王明拒绝承认有向汪大林买枪的事,主要是怕出卖那个托他买枪的幕后者,以致招来报复。
吴江一听就生气,说:“刘干警刘仁山是吧?我这就叫他过来,协助我们市刑警部队调查你。”吴江拿出手机就要拔号。
“啊,对不起,你们是市局的?我有眼不识泰山,刘干警就不要叫了,我好好配合你们就是。”
吴江问他托他买枪的人是谁?人在哪里?王明犹豫了一下,说:“他叫黄利民,是哈尔滨人,两天前被沙河分局给抓了,对,就是刘干警他们抓的。”
他们赶到沙河分局,把黄利民提出来,一看他1.80的个子,就知道黄利民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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