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沉默与暴怒(1/3)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我说要上你的路。
看不见你也看不见路,我的手也被你攥住,
你问我在想什么,我说我要你做主。
我感觉你不是铁,却像铁一样的强和烈,
我感觉你身上有血,因为你的手是热呼呼。
……”
吉他,加小号,没有鼓,没有贝斯。
李谦的声音不算高亢,但一如当初的《花房姑娘》和《一无所有》,他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的撕裂感,那一抹让人无法用言语去形容的特质,动人心魄。
与其说这是一首摇滚,肖爱国觉得它更像是一首民谣。
当然了,李谦出道以来,就一向都是以涉猎广泛、拥有着全面的音乐创作才华而著称的,他能写出这样融摇滚和民谣为一体的作品,肖爱国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甚至于,对于这样的一首作品,一首好作品,他也已经全无惊讶。
他只是听着听着,就不由自主地突然想到了很多。
有关爱情,有关人生。
那个年代,他们一帮无所畏惧的年轻人,从四面八方汇聚起来,在各个城市里流窜,搭班儿演出,搞路演,免费的,缺钱了也到当时还很新鲜的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地方去演出、攒场子,他写歌,喝酒,睡最漂亮的姑娘,住最廉价的旅馆。
没钱,没房子,没车子,哦,对了,那时候马儿倒是有一辆小破车……但是不管走到哪里,他们总是特别的受欢迎,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总是围住他们,随着音乐起舞、摇摆、蹦、跳、喊。
那个时候,他一度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属于自己的。
后来,签约了,出唱片了,火了,更火了,更更更火了,飞翔乐队啊,人们一提起来就要翘起大拇指,说他们是国内摇滚乐的一面旗帜。他摇滚老肖,被认为是国内摇滚乐第一人,教父级别的!
有钱了,大家都有钱了,买天买地买世界,肖爱国至今都还记得,79年,他花了两万六千多块钱,买了好长好粗的一根大金链子,每天挂在脖子上招摇过市,自己以为真酷,真牛逼……
幸福吗?其实蛮幸福的。
他们依然做音乐,优哉游哉的在做,每逢新专辑上市,人们总是蜂拥而至的抢购,一如现在的廖辽和四大美人乐队那样,大卖,大卖,再大卖!
就在这样的鲜衣怒马和金碧辉煌中,他肆无忌惮地挥洒着自己体内所有的荷尔蒙,挥洒着当初的梦想,同时,也挥洒着那被无数歌迷奉为神祗的创作才华。
然后,终于的,有那么长达两三年的时间,他再也没有写出一首能让自己满意的作品,唱片公司催了,就随便写写,对付出一张专辑来,然后,嗯,销量逐渐开始往下掉,再然后,大家都说,摇滚乐不好听了。
再再然后,飞翔乐队终于不再发专辑了。
再再再然后,人们说着说着,摇滚乐就真的是不行了,没落了。
虽然大家并不认识,但肖爱国相信,李谦也肯定不是什么好鸟儿。
事实上,能把摇滚写好的人,能写出《假行僧》和《从头再来》的人,他相信,李谦一定也是那种内心无比叛逆的人。
区别只是,他还年轻,而自己已经开始老了。
抬手蹭蹭鼻子,他微微仰着头,看向那片排练区。
音响中,李谦的声音仍旧不徐不疾,仍旧是那样撕裂般的却又压抑着的唱着
“我感觉这不是荒野,却看见这儿的土地已经干裂,
我感觉我要喝点水,可你的嘴将我的嘴堵住,
我不能走我也不能哭,因为我的身体现在已经干枯,
我要永远这样陪伴着你,因为我最知道你的痛苦。
……”
肖爱国的眼睛瞪大,又眯起,眯起,又睁开。
这样的一首歌,之于绝大部分普通歌迷而言,可能会觉得并没有什么殊异之处,但身为一个为摇滚活了二十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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