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章 其他几类(2/3)
午,走申、酉、庚、辛、丑财运不妨,只忌子运。这两个阳干,因为财不冲刃,所以不忌财,而只忌与刃相冲的官。这就是“阳刃重重又见财,富贵饶金帛。”的道理。还有说法甲、戊、庚见刃逢冲,多发祸;壬、丙逢刃见子午冲,多无祸。这是因为丙见子、壬见午都是正官,不作凶反作贵气论。阳刃格甲日主以己土为正妻正财,四柱有卯、乙,使己土受伤,不能扶甲,因此主剥丧妻子,如果岁运复临,劫财、阳刃旺相,灾祸在所不免。
但如果在四柱又遇到庚、辛、酉、申,庚金能以乙木为妻,即成眷属,而同时解去甲木日主七煞和劫财阳刃的灾祸,而辛金不仅是甲木的正官,又正好是乙木的克星七煞,以上都能反凶为吉。其余阳干都可以这样看。甲日主遇到乙卯凶,遇到辛卯吉,因为辛金正官可以制服卯中乙木劫财阳刃。
甲申遇到丁卯不是刃,因为申中藏有庚金能合去卯中乙木为财,如果天干上有财透露,那么也主凶。丁火伤官,乙木劫财,岁运并临,灾祸不免。同理,乙酉日见庚辰时,不是刃,乙坐酉中辛金,能与庚金一起制伏辰中乙木。丙子日见甲午时,不是刃,子中癸水能克午中丁火。
丁亥日见丁未时,不是刃,亥中壬水合未中丁火。庚午日见乙酉时,不是刃,午中丁火能制酉中辛金。壬午日见庚子时,不是刃,午中己土能制子中癸水。辛巳日见戊戌时,不是刃,巳中丙火能合戌中辛金。癸巳日见癸丑时,不是刃,巳中戊土能合丑中癸水。
以上情况,不宜见刑冲破害,只没有刑冲破害就可以算是好命。阳刃是天上之凶星,是人间之恶煞,最喜偏官和印绶,忌冲、刑、害、合,功能和七煞相似,所以阳刃喜欢遇到七煞,七煞也喜欢遇到阳刃,两大凶煞互相制伏,以毒攻毒而能化煞为福。
好比正官和正印的相辅相成,善类合善类也能为福。“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煞刃俱全,常人无有。”这类格局以身旺不见伤官为妙,如果命局中本来就有煞、刃,岁、运又遇到;或者命局中有刃无煞,而岁运遇到煞运之乡,都能发大福。
如果命局有刃有印而无煞,岁、运遇到煞,凶煞反转成厚福。如果一般命局四柱中没有刃、煞,属于财官类格局,岁运遇到刃、煞,主一年运气蹇滞,争夺财利,兄弟分居,妻子离散;如果命局中本来没有无刃,走刃运主克妻;命局中本来有刃,岁运不能再见刃以及伤官、财地,如果本来就带有伤官、财星,岁运再遇到,祸害极重,身弱的情况特别凶。
阳刃格中特别的“日刃”只有三日:戊午、丙午、壬子。正所谓“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遇到日刃,命主男妨妻,女妨夫。这种情况与阳刃格其他情况一样不喜欢刑、冲、破、害以及三会、**,而要有七煞相制,再走官印乡运,就还是好命。
“自刃”有三日:癸丑、丁未、己未,因为自坐比肩阳刃;“飞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为坐下冲出阳刃。这些都与前面“日刃”喜忌大致相同。阳刃格以年上阳刃和时上阳刃最重,年上阳刃主破败祖基,不受父母产业,平生施恩反怨;时上阳刃主克妻子,晚无结果。
四柱中再遇阳刃,手足有损伤、灾疾;月上阳刃稍轻,日上阳刃最轻。命主如果月、日干支带财多,而日干衰弱,时带阳刃,无害;如果月带七煞,时带阳刃,日主有气,命主大贵;如果月带阳刃,时上带轻微的官,由于官弱不能制刃,凶。命主如果既遇到败地、劫财,又见伤官,男命必克妻子,女命克夫。
劫财、比肩,主劫夺。如果财多身弱,遇之反而成为奇格,财弱身旺,见之则是祸。命主有财而遇劫,运入财乡,就可以成家;命主无财而遇劫,即使不是财年,也要破财;命主本身有劫财又遇到劫财运,必然穷途末路而凄惶。
当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极盛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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