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21 说剧(月票告急!求月票!)(2/3)
好奇的目光,他缓缓道:“白发魔女练霓裳的故事,得先从张丹枫说起。”
“等等,老弟。你不是开玩笑吧,这还能跟张丹枫扯在一起?”
邓铮也不卖关子,就笑:“练霓裳的师父名叫凌慕华,江湖人称‘凌云风’,也是一位个性传奇女侠。”
他说到这里时,小孙、朵梦、老闻三位编剧不约而同地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电脑,打开文档,噼噼啪啪地记录了起来。
蒋志鹏皱眉:“凌云凤?凌慕华?你别欺负老哥我记忆力不好,再不好也毕竟刚拍过《萍踪》,里边可没这号人物!”
邓铮继续道:“凌云凤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丈夫,也是她的表哥。这个人叫霍天都。是天下第一剑客张丹枫的大弟子。而凌云凤因为霍天都的关系,也受张丹枫指点过武功。所以,练霓裳勉强也可以算是张丹枫的徒孙一辈……”
四人瞠目中,邓铮娓娓道来,他通过两个人,展现了那一段大时代里的侠客风貌、自由与抗争的精神……
这两个人,就是凌云凤和霍天都。
“宁为冲天凌云凤,不做笼中金丝雀”。
在邓铮心目中,练霓裳的师父凌云凤,是梁羽生先生所有书中唯一一位纯粹的侠者,乃是“天生侠骨”。
她的侠义无关于梁氏人物通常具有的政治道德,她有的只是行侠仗义的天性,哪怕十年温暖安逸的幸福家庭生活也无法消磨她的侠者之心。
每当江湖不平,强敌挑战之时,凌云凤总是立刻仗剑而出,报打不平。天下有太多不平事,愿以一已之力,为苍生尽一份力量,是凌云凤的追求。置身事外,忍见受苦众生,这样的生活不能令她心安。
而她青梅竹马、亲上加亲的丈夫,张丹枫的大弟子霍天都却不这么想。
融会百家,独创一派,为武学增添新的一页,这是霍天都终生的追求。
在他眼中,芸芸众生,奔波劳累,为谁辛苦为谁忙。人生光景数十年,弹指一挥间,回首望去,留下了足以载入史籍,另令后人受益的一点东西,是多么的难得的事,是值得为之付出一生。
霍天都一心扑在研究隐居清修研究剑法,凌云凤却渴望江湖中行侠仗义、打抱不平,认为学武之人应该行侠仗义,保家卫国。
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唯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独立意识太强的两人,最终还是出现了裂痕。
凌云凤最终放不下心中的侠义原则,不惜放弃美好的家庭与恩爱的丈夫,出走江湖,投身革命义军,抵御外族入侵。
邓铮是很佩服她的,古往今来印象中只有“鉴湖女侠”秋瑾有如此英风。
凌云凤侠骨热肠,无论是义军有事,还是朋友有难,均是一马当先,当仁不让。一个人实在搞不定的话,又每次都要会去说服、刺激志不同道不合的丈夫一起解困济难。
当真是可爱可叹、光彩照人。
乃是梁羽生先生笔下“十大烈女”之一。
后来霍天都剑法大成,创立天山派,传徒晦明禅师。
凌云凤游侠江湖,收养了一狼孩,即为后来的白发魔女——练霓裳。
这一段涉及到《散花女侠》、《联剑风云录》、《武林三绝》等书的非常系统的武林轶事,尽管邓铮是挑着捡着说的,但还是足足说了近三个小时。
他的目的是希望四人心中的框架更具体化,在创作剧本时能有更深的感悟,可以更准确地捕捉到那段跟这个世界里真实历史有出入的时代的精神内核,以及主角练霓裳的性格脉络。
毕竟有凌云凤这样的一个至情至性、任侠豪情的师父,后面她担乃至最后爱情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
然而等他住口后,却发现那四个人,俨然已经完全听傻了。
孙天孔想过金梁先生胸有丘壑、包罗万象,但是万万没想到,这随口一说,侃侃三小时,能创作四五本武侠小说的素材全都抖了出来,而且偏偏还能自圆其说,成一系统。
朵梦掩饰情绪的黑框眼镜早摘了。她本以为她自己作为女性编剧,就够会塑造女性经典形象了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