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婚姻登记(1/3)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吃过早饭后就直奔李家的家族律师兰森-杜恩的律师事务所。他们抵达律师楼的时候,奥斯汀的私人律师塞门也已经准时等候在那儿了。
塞门是昨晚晚饭时间接到boss的电话的,然后赶当晚的飞机抵达的洛杉矶。一听说boss是因为要结婚了所以才急急忙忙通知他过来拟定婚前公证的时候,他还大吃了一惊呢。
在兰森叔叔的偌大的办公室里,双方律师坐下后开始拟定这份婚前公证文本。
很幽默的是——这一边,新郎新娘的代表律师在为各自的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着你来我往的争辩和协商。而另一边呢,作为委托方的两拨人——李家和奥斯汀,却始终有说有笑的讨论着婚礼的举办细节等等问题,气氛极其的融洽和温馨。
“亲兄弟明算账”虽说是中国人的谚语,但是在大部分的传统中国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伤感情的行为。如果在中国,亲兄弟真的坐下来“明算帐”了,基本上这对兄弟已经是面和心不合、甚至算的上是撕破脸了。
反而是欧美人,更习惯于“亲兄弟明算帐”这样的思维模式!
在欧美人的认知观念里,“感情归感情、利益归利益”那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一种思维方式了!两者之间不会、也不应该产生混淆!别说是亲兄弟了,就连亲父子之间谈生意,父子双方也必须要带上各自的律师团,丁是丁卯是卯的争个一清二楚。如果问大部分的欧美人,会不会因为这样的行为而伤害到彼此之间的感情?他们只会对这个问题嗤之以鼻甚至是觉得莫名其妙。
李老爷子和李承华在美生活了这么些年了,对于这样的思维模式也已经是相当的习惯了,甚至更是潜移默化的把这样的思维模式套用在了各种场合的人际交往关系上。
所以,李家人和奥斯汀对于双方律师的你来我往的争辩的共同反应都是视若无睹。
在他们的概念里——在大原则已经谈妥的基础上,细节的执行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那都是律师应该干的活儿,两方的律师人马即便争得再面红耳赤,也不会影响到奥斯汀和珮珮彼此之间的感情和接下来的婚姻缔结约定。
就这样。按照当事人双方在昨晚已经口头商定的这份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则内容的基础上,两拨律师总共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针对这份财产公证的各个执行细节进行了一番你来我往的争论和协商之后,才最终拟定出了一份让双方委托人都觉得满意的婚前财产公证文本。
在奥斯汀和珮珮签下名字的那一刻。在场的所有人都面带笑容的拥了上去,纷纷恭喜和祝贺这对即将要缔结婚约的金童玉女,甚至就连刚才还争辩得面红耳赤的各自代表律师——兰森和塞门两人,都一同围了上去向这对新人表达着他们的恭贺和祝福。
吃过午饭后,大部队人马又来到了洛杉矶市政厅的婚姻登记办事处。
按照加利福尼亚州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实质要件一共有两点:
第一条就是资格条件,也就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合法婚龄。
加利福尼亚州的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的合法婚龄——均为15周岁。
这一点,珮珮已经完全具备资格了。
但是,奇葩的加州州际法当中,又有一条相对婚姻法很矛盾的儿童保护法,所有18周岁以下的男女,都被加州的儿童保护法定性为未成年的儿童!
于是,加州的州际法为了避免这两条法规所产生的自相矛盾,针对已满15周岁却未满18周岁的适婚男女又补充了一条法规:已符合合法婚龄却仍未满18周岁的男(女),必须获得其父母或者当地法官的同意。才可以登记婚姻。
因为珮珮的爷爷奶奶、爹地妈咪,甚至连她的两个弟弟,全家老小全都陪同在婚姻登记办事处的现场,所以,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例行公事的询问了作为女方父母的李承华和秦婉玉对于此项婚姻的认同态度后,就很迅速的为新郎奥斯汀和新娘珮珮进行了婚姻实名登记手续、并颁发了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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