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冒险(2/2)
着的地方是块凹地,身上盖了层草皮的他瞒过了注意力不集中的ri军。“可恶的小鬼子,你娘的脑残吗?探照灯居然到晚上才搬上来,我靠了个去的……”
林夕心里碎碎念着,无怪他这么愤怒,ri军营地在直到傍晚都没探照灯的影子,没想到天黑了后,他们才将一个大“手电”拿上营地高处。
其实,这样的探照灯是当地ri军无奈下的临时替换品,对他们来说,这个营地如今没有军事价值,也不囤积货物,因此没有使用探照灯的必要,只是两天前从县城的仓库里翻到了这个东西,那里的大队长就托人送了过来。
这玩意儿对守卫在此的ri军中队长聊胜于无,但没有固定支架,而随着码头的建立,这里也需要严密戒备,就一边命令修建码头的中国老百姓修建高塔,一边让人每天晚上把探照灯放到临时的架子上——劳力当然是被抓来的老百姓,无非是耗费时间,ri军乐的如此。
这样的探照灯灯光自然不可能很亮,却也让林夕错失了很多机会。
终于,灯柱一路朝北移动,而这时,正有一支巡逻的队伍从林夕二十几米外的地方经过。
就在这瞬间,林夕突然起身,两把驳壳枪快速举起,随着时间流速变慢,“视野”内的一切都像放了慢镜头,连他的动作也受到影响,无论起身还是举枪,消耗的力量远超平常。
但这个状态也有好处,那就是他拥有比别人更多的反应时间。
两个绿se十字准星落在前面的ri军身上,“啪啪”两声,林夕朝前冲去,胸口憋着的一股气令他几乎炸裂,可是,他必须在ri军反应过来前拿上枪离开。
朝前跑了两步,林夕将时间流速的压力放缓——如同画面从慢镜头变的正常,随着枪声响起,所有ri军都蹲下身体,让身体的截面变小。
“啪啪”,又是两声,与此同时,林夕用元素重组在前面的ri军队伍里放了三枚手雷。
轰隆、轰隆、轰隆。
爆炸的火光下,林夕奔跑的身影如此明显,顿时吸引了敌人的注意,ri军将枪口调整到他这边。
“快快快快——”
林夕在心里大声喊着,靠近ri军的尸体,将一把驳壳枪塞回腰间,将距离他最近的四具尸体的步枪拿到手里,同时收拢小鬼子身上的子弹,接着深吸一口气,用单手拿着的驳壳枪启动人机一体,然后在时间流速放慢的情况下,躲避零星飞she而来的子弹,在探照灯的光柱撞过来前,快速朝来处撤退。
人机一体的状态是将注意力灌注机械,使用步枪的方法和使用手枪的方式不同。比如步枪,林夕必须平端它,将腮靠在枪托上才能进入人机一体;而手枪要求很简单,只要握着枪就行。
飞奔的林夕时不时因为腔体空气不足让时间流速变的正常,在深吸一口气后再次让时间变慢。此时的世界对林夕而言,是变慢了;但是对林夕的神经反she速度来说,原本千分之一秒才能完成的事,只需十万分之一秒就能完成,相当于将时间压缩了。
此刻,林夕确信自己是在枪林弹雨中奔跑,远处飞she而来的子弹在他的脑海里印出一道道特殊轨迹,为了避开几颗擦身而过的子弹,他使出了吃nai的尽。
终于,在ri军将所有机枪调到这个方向前,林夕跑到了土丘后。
“吁——终于可以吐口气了!!”大口喘气的林夕躺在土丘上,剧烈起伏的胸膛好像发动机的活塞,不断压迫声带发出破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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