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5章 0790【德政】(2/3)
有宋徽宗搞出乱七八糟的避讳,比如“龙”之类的,全部从避讳词当中取消。朱铭继续说:“大位交接之后,阁部院寺官员职务皆不变动。”
“太子圣明!”
众臣齐声呼喊,都彻底放下心来。
朱铭再说:“我登基之时,并不大赦天下罪犯,但要给天下万民减税。内阁与户部,商讨一个减税方略。记住,商贾的榻税、铺税、过税之类的不能减。”
这是仁政,必须赞叹,官员们再拜。
朱铭还在说:“在减税诏书里面,还要写以下内容——”
“第一,各省全面稳步推行摊丁入亩。”
“第二,清丈田亩时,鼓励地主到官府自报隐田。自报之人,如果核对无误,前几年的逋赋不再追究。若有隐田被官府查出,不但要补交欠税,还要十倍罚交钱粮!”
“第三,朝廷会派遣大量御史前往各地巡视税收。除了五代以来就有的定额鼠雀耗,其余折变、面耗、杂派一律取消。这是开国就定下的规矩,可直到去年还有官吏在征收。现在配合吏役改革,基层吏役有了薪俸,绝对不准再滥征杂税!被抓住就是罢官流放,严重者直接砍头!”
……
宋朝疯狂加税,从伟大的宋仁宗开始。
加税的直接结果,从中央统计数据就能看出。
整个北宋的官方数据,全国户口和田亩一直都在增涨。唯独宋仁宗执政时期属于例外,户口和田亩数量双双下跌。
户部很快就拿出减税方案,并且递交到内阁讨论。
宋仁宗疯狂加征商税,把全国农业税的比率,降到总税收的56。这放在农业社会是难以想象的。
农民又得到什么好处了吗?
当然没有。
朝廷通过各种杂派,变相增加农业税。此风一涨,官吏趁机跟进,疯狂盘剥农民,而国库却没增收多少。
方孟卿说道:“对商税的减税方略,是酌情降低或者取消,恢复到宋仁宗登基之初。当然不是全面恢复,大约要保留加税的一半,因为宋初确实收得不算高。主要是取消针对小商小贩的加税,尤其是农民进城卖货的税收!”
“农税方面。前宋的正税加得不多,各种各样的摊派层出不穷。大明朝廷已三令五申,但地方官吏还在收取,而且越收越隐蔽,就连御史都容易疏忽。尤其是‘布估钱’,官、商、吏三方勾结,从以前的豪夺,变成现在的巧取。不仅小民受布估骚扰,就连大地主都深受其害。当狠狠的从重处置!”
宋代的杂税有多离谱?
我养了一头牛,在牛活着的时候要交税,若牛死了还要纳一笔税。
家里丁口多,就要承担更多徭役。如果分家,那就罚钱。
不仅买卖房屋要征税,就连修房子都要征税!
对了,还有农具税。
我家添几把锄头也要交税,这玩意儿只在宋真宗年间被废除过一阵子。
收来收去,甚至诞生了“鞋钱”。
你要穿鞋吧,那你得交鞋钱。
这种乱七八糟的杂税征收难度极大,中央朝廷其实收不进国库。多数杂税沿袭自五代,宋朝却一直不废除,算是默许地方官吏以此贪污。
吏员也懒得根据税种逐个征收,直接让乡役(乡手、里正、保长等等)去摊派。
现在,朱铭要全部打掉。
三令五申还不改,那就鼓励“刁民告状”。
“刁民”一般来自中小地主家庭,读过些书,识得些字,却无法逃脱官吏的盘剥。
让御史们去巡视乡镇,在小镇住一段时间,并在集镇口贴告示,竖起一个匿名信箱。读过书的“刁民”看到了,多半就会悄悄来匿名告状。
每破获一起胡乱摊派杂税的案子,就给御史们记功,并且给予金钱奖励。
这几年,御史们升官最快。
大量御史因政绩转为地方官,已经变成一条升官捷径。
这玩意儿虽然得罪人,但升得快,名声又好。新科进士若被选为低级御史,比直接外放县丞还高兴,若是运气好破获大案,有可能一年半载就升为县令,或者是在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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