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2)
“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天剑点头,“有了戒指的力量,再一次活过来的我,有信心战胜埃尔隆德……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于是,我选了一个地方,那座小城,是埃隆出巡路上必定会经过的,也是一个绝好的暗杀地点。”
“沙丘城?”雷克萨斯问。
“没错,就是沙丘。”
“决战的结果究竟怎么样?你和埃尔隆德谁赢了?如果你被埃尔隆德杀了,又怎么能活到现在?”雷克萨斯忍不住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这是所有史书上都被抹去的秘密!
这是两大绝世强者倾尽全力的战斗!
雷克萨斯瞪着天剑,眼中露出狂热的希冀之情!他的目光仿佛要透过那狰狞的铁面具,直接看到天剑的脸庞!
“不知道。”天剑的语气非常平静,
“不知道?怎么可能?”雷克萨斯差点就要拍案而起。
“笨蛋,我不是天剑本人,我只是他留下的一个复制品,或者说,是用灵魂魔法录制的一段音像制品。”天剑却在很平静的说着,“我拥有的记忆,都是决战之前的天剑留下的,而真实的那个我,不可能活到1520年。”
雷克萨斯不解地看着天剑。
“在我研究噬魂魔戒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戒指的更多秘密,比如储存灵魂。或者说,这些研究,都是当年那个‘我’完成的,然后他制造出了现在的我,在特定的时候将我唤醒。”
“如此说来,从近二百年间发生的所有事情,你是一概不知道了?”雷克萨斯大感失望,天剑却淡定地耸耸肩,笑道:“就是这样。”
两人面对而坐,沉默许久,间或有人端起茶杯喝一口。
突然,天剑手臂一顿,将空茶杯重重砸在桌上,瞪着雷克萨斯喝问道:“你是哪来的小子,难道中间一百多年里血旗盟都吃屎去了?”
“我哪知道他们吃什么……”看到这老前辈好像是发怒了,雷克萨斯满脸堆笑。
深紫色的眼瞳中,凶光闪现,天剑豁然站起,伸出手掌,扣在雷克萨斯的头顶。
“……!!”这一掌看似绵软无力,但速度却快得匪夷所思,和那黑袍加里森有得一比。雷克萨斯根本来不及闪躲和防御,就已经感到头上被按了一只手。
接着,头顶一热,从小到大的记忆,飞快地从脑海中穿过。从最早被克鲁兹收养,到这几天的冒险,一个个往事片段,交替闪现。
天剑的眼瞳,越发幽深,闪现着亮晶晶的紫芒。
“他在读取我的记忆!”雷克萨斯心里一慌,却见天剑已经收回了手掌。
“小子,你是魔戒的主人,我是魔戒的戒灵,看看你的记忆还不是手到擒来。”在铁面具之后,天剑的嘴角向上扬起,“原来事情是这样。你不是血旗盟中的人,但我的绝学传授给你,也不算辱没了我。”
“绝学?传授?”雷克萨斯兴奋。
“在我出发去行刺埃尔隆德之前,我怕我的绝学没人继承,但当年的血旗盟里,没有一个年轻人有足够的资质学会它们。所以我把我的灵魂碎片放进噬魂魔戒中,又把魔戒藏在一个隐秘地点。这百多年来,也不知戒指是怎么辗转的,居然在一个老乞丐手里。”天剑目视前方,回忆着往事,“我创出的沸血斗气分为九重,其中,第一重人人可学,再往上的层次,只有血旗盟中人才能学习。”
“沸血斗气?”雷克萨斯不久前才听过这个名字,奇克斯用的斗气,好像就是叫这个。
天剑看着雷克萨斯迷茫的样子,无奈笑道:“我原以为来找我的会是后世的某位盟主,想不到是你这么个小白,看来我得从头讲起了。”
说罢,天剑给两人重新倒茶,讲述起了斗气:“斗气,是修习体术的武者拥有的一种技能,一般来说,只有不低于d级的战士才能修炼,因为学习斗气,需要武者有非常好的身体素质。你是d级下等,倒是勉强能练。”
雷克萨斯点头。
大陆上,任何职业,都是分为s至f七个等级,s级之上,就是天阶。
而d级,是一个分水岭。e、f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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