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啼笑皆非(2/3)
为部落传宗接代最显眼的标记。而且就这二十来个女性地精看上去比较干净,为了在部落里面生存下去,她们必须和自己怕水的天性作斗争。她们几乎天天都要洗澡,甚至还要找一些干枯的花花草草打扮自己,让自己看上去能够吸引部落里面有地位的“勇士”。只有受欢迎的女地精,才能优先的分得食物,这也是这个部落的一大规矩。
这样失调的男女比例却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绝大多数的地精都是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只有族长贝弗利和一些稍微“强壮”一点的地精盗匪有资格享受“美女”,所以这并不会引起什么内部矛盾。很多时候,只要一出门,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再也回不了家。只要运气够好,也能够等来机会。
像是这样被人找上门来的情况,贝弗利地精部落几乎从来没有遇见过。用贝弗利的话来说,地精是流亡之域出了名的可怜虫,甚至不用人动手,恶劣的生存环境就时时刻刻准备淘汰他们。他们即便是名为盗匪,实际上一个个几乎都没有杀过人。其他的盗匪也都知道这些可怜虫的生存条件,几乎也都懒得来找他们的麻烦。
贝弗利甚至还为自己的族人辩解,他们并不是不爱干净,而是这种浓烈的体臭也是他们为了生存而制造出来的“保护层”。试想一下,其他人知道他们身上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而且一靠近还恶心得紧,自然而然他们就更加容易被人忽略了。
就连金州匪帮在这里呼风唤雨的时候,知道他们的存在却也从来没有寻过他们的晦气几乎就是因为他们这样的特性。活着,却等同于不存在,这样凄凉的生活也让贝弗利有点悲从中来。曾几何时贝弗利不是没有想过去抱金州匪帮的大腿,如果他能够当金州匪帮统治下的一个帮凶,或许能让族人们生活得滋润一些。却被金州匪帮那两个傲慢的大胡子给拒绝了。
非但如此,他们甚至打断了去大献殷勤的贝弗利的一条腿。如果不是嫌弃把贝弗利打死了还得麻烦下面的弟兄给他收尸,贝弗利早就被当场打死了。两个大胡子告诉贝弗利,肮脏的地精如果再敢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一律格杀勿论。就连脏乱差方面的代表人物都嫉妒地精在这方面的独领,可想而知他们维持自己的“保护层”是多么有必要。
贝弗利还算是狡猾,被打断了腿都是独自在荒原上捡草根续命,自己把伤腿固定起来,一直苟延残喘到伤势好得七七八八了才敢装着若无其事的回到自己的部落。他能成为族长也的确是有道理的,如果他的族人知道他受了伤。绝对不会因为他是族长而关心他,反倒会第一时间把他给放逐了。贝弗利那在部落中首屈一指的压寨夫人可有不少地精都惦记着,还有他那族长的地位也有人一直在觊觎。…
回到部落之后,贝弗利装着自己浑然没事,经过了一段时间族长优先享用食物的特权,总算把自己给调理好了,这才保证他继续坐稳了族长的地位。
六大散人早就已经不由自主的转过了头,停止了拳打脚踢的逼供,他们甚至一个个转过了脸。还时不时的偷偷抹一下眼角。就连这六个堪称没心没肺的家伙都表现得如此多愁善感,就别说其他的人此刻有多么心酸了。
到了后面,完全是贝弗利自己关不上话匣子,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受过的苦难都给宣泄了出来。也不管有没有人听他说。
最后贝弗利非常抱歉的告诉曹团长,如果曹团长是为了钱而来的话,他们什么都拿不出来。如果要抢劫他们那些本就不多而且还大多都已经变质的粮食,还不如直接把他们杀了来得干脆。没有了这些粮食。他们也必然熬不过去。最近这附近的土著居民部落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被金州匪帮抢劫得一干二净了,即便是地精出去拼命也不能保证一丁点收成。
如果曹团长肯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的话,贝弗利表示自己愿意把自己的压寨夫人让给曹团长享受。与此同时。一个身材达到了臃肿级别的女性地精被推到了曹团长的面前。
那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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