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军法组织(3/3)
军纪,几乎从不参与奸/淫和掠夺。所有这些烧杀掳掠的勾当,都是由当地的仆从军来完成的。后世大量的历史资料,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仆从军背后的帝国军法组织。仆从军掠夺来的绝大多数财宝,牲畜和奴隶,都通过帝国军法组织的特定渠道,源源不断的输送到帝国军部和财政部的手中,为帝国正规军高昂的军费支出买单。从某种意义上说,帝国军法组织的存在,使得帝国正规军即使孤悬海外,也不虞缺乏后勤保障。
“大汉帝国军法组织的每一个毛孔里,都不断渗透出帝国殖民地上土著人种腥臭的污血。”最后一个倭奴国土著的后裔在他的遗书中如是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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