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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树仙庙(2/2)

煮羊肉在锅里滚的极香,大块的粗盐巴撒下去,别的东西什么都不放,味道也把小钻风勾得仰脸眯眼,抻直了长腿尾随气味朝大锅边走边抽鼻子。

就连眉点梅都消停了,有饭吃的时候就算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都不乱跑,在刘承宗脚上枕牛皮靴子面打瞌睡,乖巧极了。

赶路一整天,边军们都很疲惫,除了必须烧火做饭的火兵,其他人靠在墙上就不想动了。

几个爱干净的摘了头盔除去发巾,坐在篝火旁边商量后面弄点硫磺粉洗澡,边互相拿篦子篦头发上的虱子,逮住了动手掐死丢进火里。

兄长和曹耀在树仙庙里就着火把勾画地形,田守敬与高显两个什长则各带三五部下,在庙外兜转、院墙外挖陷阱。

每到这个时候,刘承宗就很闲,别人都身在最小军事单位之中,唯独他没有配属,光吃饭不干活。

成日一身挎刀带箭,让红旗驮着盔甲,看着挺像那么回事,却无事可做闲得发慌。

原本还想着反正自己有战马,行军时出去打打猎,也能补贴队伍吃用,谁曾想出了鱼河堡方圆四十里,越往南走越荒凉,官道两旁草木尽毁,哪有供他打猎的地方。

何况越往南走越乱,越不敢脱离部队,自然绝了这心思。

此时刘承宗在树仙庙正门台阶上坐下,捧着册《金瓶梅》做纸,就门口火把光亮手拿炭笔在书页上画着记忆里的地图。

这书是刘承宗的心爱之物,还是他在米脂跟衙役习武时托南来商贾弄的,禁书,了不得嘞。

书页都快让他翻烂了。

至于手上炭笔,则不是新奇物件,是他把一根用完的铅笔杆夹着木炭凑合用,硬笔在古代一直有,只是不算大雅之物,上不得台面。

他们离清涧只有四十里路了,这也是夜宿树仙庙还要在院墙外挖陷阱的原因,清涧几乎是陕北起兵义军的发源地,以前盗贼就不少,如今这些盗贼都成了叛军。

单刘承宗能叫得出名号的,一字王、过天星、混天星、八大王等人,全是清涧人。

这帮人的名字一个比一个牛,不用真名的原因无非是为隐藏身份,要么过去是边军、要么本身就是地方大姓出身,都先后在这片山区当了盗匪。

回延安老家,只有一百里路了。

注:

铅笔——古名铅椠,书写文字的工具。铅,铅粉;椠,木片。

汉代《西京杂记》卷三:扬子云好事,常怀铅提椠,从诸计吏,访殊方绝域四方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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