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喜欢与爱(2/3)
单的“好”,足以表达她的愿意。两人相携一起往公交站台走,聂云枫的唇角弯起了弧度。曾经看琴的约定,一直是他心中的结,现在有能力了,自然要去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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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的世界,虽然聂云枫早有预料,但权没有想到一旦走入,就再也离不开血腥。而且不像以往打黑市拳那般,除了赢就是输两种结局,更多的是暴力,以及生命。
看似风光被小弟们喊着“枫哥”,但这名号却是虚有其表,若没有建功立业根本不会被人真正尊敬,而这些靠的是一次次的血拼,拿命去搏。所以,一个人如果要在黑市站稳脚力,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是寸步难行,就算有了洪爷照应,做不出服众的事来,也是徒劳。
就是偶尔场子里有人闹事,也并非次次都能靠着拳脚功夫解决问题,因为若是普通的客人还说得过去,若是来闹事的是仇家,那可是真刀子砍的。聂云枫几曾亲眼看着身旁前一刻还喊他枫哥的小弟,下一刻就倒在了血泊中。
每一次,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一头柔顺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若是她也甜笑着喊他枫哥的话,估计会让他酥麻入骨,然而她总是连名带姓唤“聂云枫”,用着别样的语调,多了别样的滋味。
想起这些,他就会精神一震,告诉自己要活着,因为他有夏天。正是有着这种心境,每一次他都咬着牙,化险为夷回到了家。
但黑暗世界是个大染缸,不可能一直平静下去。聂云枫最终因为帮洪爷挡了一颗子弹,奠定了他在洪爷身边的地位,从此以后,道上再没人质疑他的年轻和无历练。
那是一场有预谋的暗杀。
像洪景天这种常在江湖走的人,又是混了几十年混到他现在的地位,自然外面的仇家是不计其数的,更有人想除去了他,吃下他的场子,从而代替他成为这地下的龙头。
那晚,一群人刚从夜总会里走出来,还没走到车前,忽然就有一群人拿着大砍刀,疯狂的冲了过来,见人就砍。聂云枫脸色微变,与阿列迅速对视了一眼,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之间有了一定的默契。眼神交换间已经定下由阿列保护洪爷走,他来断后。
本不想与人搏命厮杀,只想打退来人,可是刀剑无眼,那些人根本就不顾法纪,大街之上也敢行凶,身旁好多人因为手中没武器而遭对方砍到。眼见一把刀向自己横来,聂云枫抬脚踢中那人手腕,刀从他手中脱落,顺手一捞就把刀拿到了手中,然后翻手一刀就砍倒了来人。这是他出手的第一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不知道砍了多久,身上的白衬衫已经被血浸染。
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金属声音,心念一动,余光瞥到有一个敌人手中握了把黑漆的枪,瞄准的位置正是阿列保护洪爷离开的方向。目测角度,对准的是洪爷的后心!
迟疑只有那么一秒,聂云枫飞身扑了过去,“砰”的一声,后背传来剧痛,他倒了下去。子弹入骨的滋味,他第一次尝到,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不能让夏天知道。在湮灭神智前,他扬脚踢翻了那个开枪的人,最终在看到阿列的脸时,他被痛觉侵袭入脑昏了过去。
再醒来,他已经躺在了一家私人诊所的病床上,满目都是苍白。脑中一醒神,就发现自己手边趴着一个女孩,毛茸茸的短发,服帖地贴在脑袋上,辨认了一会才认出是洪乐涵,她似乎睡着了。而自己浑身像是没有知觉一般,连动一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可能是加重的喘息声,惊动了睡梦中的女孩,洪乐涵迷茫地抬起头,在看到聂云枫睁开的眼时,惊叫起来:“你醒了?医生,快来看看,他醒了!”一阵风一般就冲了出去。
很快,脚步声在门外传来,一大群人冲了进来,跑在最前面的依然是迅疾如风的洪乐涵,随后的是洪爷与阿列,最后才是穿了白大褂的医生与护士。
在医生上前探诊前,洪爷站在床前凝看了眼床上的年轻人道:“云枫,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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