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鬼影之谜(完)(2/3)
“说什么呢,我这半条老命都拼没了,还软饭,我差不多都算是在嚼砖头子了吧。”
【夜战回忆过去:到我拿第一了】
“额,这是某次学校考试得了满分了么?哎,真羡慕你们,还能在学校里为成绩而高兴,我却只能在这里跟野人拼死拼活。”
【妖夜离:李浣看到了鬼影的情绪,这共情能力虽然是金手指,但是很容易影响她的状态,周言!还不快去安慰一下你的房东!软饭就靠她了!】
“我说了啊,老子从来不吃软饭的!”周言在心里呐喊着,不过他的余光还是瞟了一眼身旁的李浣,这些天,这个丫头表现得,完全不像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啊,甚至有几次,她都算是救了自己的命啊。
“我说房东啊......”周言犹豫了一下:“额......这几天,谢谢你了。”
“哦?”李浣一愣,抬起了头:“谢我?”
“嗯,其实如果没有你,我现在说不定已经死了。”
“......”李浣沉默了一下,她现在又戴上了眼镜,所以周言再也看不到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了:“所以说,我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了?”
“嗯!应该算吧。”
“嘿嘿。”李浣笑了笑:“那你怎么报答我?”
“啊?”这一下,轮到周言愣住了,是啊,救命之恩啊,肯定要报答的啊,但是......这丫头有钱到让人发指的地步了,啥都不缺,我咋报答啊。
李浣似乎是看出了周言的心思,笑了笑:“先存着吧,说不定以后你有一命换一命的机会呢?”
“说什么晦气话。”周言苦笑着道。
无意间,他又瞄到了笔记上的一段留言......
【e......虽然共情不是她的错,但是共情一个罪犯,还找什么害怕失去唯一一个关心的人就真的很恶心。
罪犯就是罪犯,这时候共情他,怎么不共情那些因为他死掉的人?
他再孤独,再无辜,也还是罪犯。李浣这时候的共情真的很恶心人】
周言看着这段留言,也是犹豫了一下......
“喂,我说......你觉得那个鬼影可怜么?”
李浣没有过多的思考,直接点了点头。
“可是,他是罪犯啊。”
“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在刑事处罚的范围之内。我可是写侦探的,法律条例我也读过一些,从法律上来说,他并不算是罪犯。”
“可是......”周言挠了挠鼻子:“可是他也杀人了啊。”
“是啊,我没有否认他杀人啊。”李浣莫名其妙的看着周言。
“那杀人就要偿命吧,他再可怜,再无辜,也掩盖不了他杀人的事实啊,你能理解他的心情,那你怎么不去理解一下那些被他杀掉的人的心情呢?”
李浣看着周言,沉默了良久......
“呵呵。”李浣突然笑了:“这不是你想问的问题,你是不可能说出这种话来的。”
“额......”周言沉吟了一下,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李浣依旧微笑着:
“鬼影的心境,和死去的人的心境,这两种情感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并不存在‘我理解了其中一个,就没办法理解另外一个’这种说法。
自然也不可能有‘鬼影可怜,那些死去的人就不可怜’这种言论。
你知道这样的话让我想到了什么嘛?”
周言摇了摇头......
“呵呵,就是当你说日出很美的时候,突然会有人质疑你,难道夕阳就不美了么?”李浣微笑着回答道。
“总之,我觉得,不论是哪一边,都是值得我去共鸣的,没有孰高孰低的分别。
至于为什么要将鬼影归类为一个罪犯嘛......
其实说起来,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看似很不合理的法规。
但是我认为,法律的制定是融入了人类无限智慧的,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某条法律是不合理的,那么他可以去质疑,可以去反对。
但是他不能更改,更加不能随意评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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