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杀死他们(2/2)
……他看着厉笙长大,看着他从一个不经事的孩童,长到和他一般高大。
那种感觉很微妙,一个懵懵懂懂,处处依赖着自己的孩子,不知从那一天起开始和自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
林默陪他走过许多注脚为幸福的时光,那些在妖兽的一生中微不足道的小却幸,是这个人类捧在手心呵护的美好。
林默也见证过他最痛苦的时刻,他自诩玄力高强,却没能保护他以及他最爱的人。他只能想到离开,把妖兽的世界彻底带离厉笙的生活。
忘情丹,林默手上有两颗,厉笙服下一颗后,前尘皆忘。
人的生命最长不过一百年,其中的26年,两人相伴,如父如子,如师如徒,如兄如弟。对厉笙来说,26年是极其漫长的,对妖兽来说,26年就是一眨眼的工夫。
班特提醒过他,忘情丹药方已失传,就剩这两颗,如果在这个人类身上用一颗,是不是太浪费了?
班特建议他利用玄力控制厉笙的脑电波,删除他的记忆,但林默不愿意。这样删除记忆会造成不可逆的脑部伤害,而他不想伤害厉笙。
他对他的伤害已经足够大了。
所以,19年后,再次相遇,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已步入老年的厉笙再受到伤害。
林默只犹豫了一息,就义无反顾地闯入了后巷中。
悬在巷口的路灯灯泡被一颗子弹打穿,黑暗把这条巷子完全吞没。
林默还是能看见站在巷子尽头的黑色人形轮廓,尤其在他们举着枪口对准他、扣下扳机射出一片火光的时候。
不是纯粹的妖气。黑狐又故技重施,他们控制了几个埋伏的特工,利用人类来对付他。
现在,他得与人类对战了。
“格安王子,你是妖兽族的王者,当然得带领妖兽占领人类世界。杀死他们,你不杀他们,他们也会因你而死。”加达躲在暗处,阴鸷地说。
状态提示: 33、杀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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