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成名之后(2/2)
p>现实也算是及时给了稍微有些上头的洛泉降了点温,她高估了自己对这些大公司的吸引力,同时也低估了资本家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压榨程度。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做人要厚道!
将艾回公司打发完以后,索尼唱片公司又发来了回复,但是后者给出的条件简直与前者有云泥之别。
索尼公司在提出的签约请求被洛泉拒绝以后并没有再纠结于这点,而是转头想向洛泉购买这三首歌的独家发行权。
只是发行权,而不是版权,哪怕是签了合同,歌也仍然属于洛泉,关键价格还非常有诚意,十年独家授权,打包价两千万日元,而且是税后,销售所得的利润分成还得另算!
这价格是艾回公司的近七倍倍,还不卖版权,对于一个新人,这绝对是超良心的价格了!
系统只是限制她不能以艺人身份和这些公司签约,但是让唱片公司给她发行音乐还是可以的,更何况索尼唱片公司给的价格还这么公道。
要不怎么说是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瞧瞧这格局,同样是在日本竞争的唱片公司,对待新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洛泉不贪心,看到价格合理她立刻做出了决定,回复的邮件只有短短的两个字:“成交!”
接下来洛泉按要求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两分钟后索尼唱片公司给洛泉发来了关于售卖独家发行权的电子合同。
接收以后洛泉下楼在附近找了个有打印机的便利店,将合同打印了两份,并签署了自己的中文名和艺名。
中文名是洛泉,而艺名则是原主人自己取的昵称,也就是泉水(izumi)。
过一会儿索尼唱片公司就会派人过来守合同,等那边把字一签,合同就立刻生效,两千万日元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打到自己的账户。
一想到这么一笔巨款马上就要进账了,洛泉一路上都是蹦跳着回的家,脸上洋溢着幸福灿烂的笑容,金色的头发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很快,索尼唱片公司派来收合同法啊人就到了洛泉的门外,听到敲门声后洛泉赶紧拿上合同,然后开了门。
“你好,请问是洛泉小姐吗?”来的人是个年轻男子,即使是在炎炎夏日也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语气很是客气。
“是的。”洛泉点了点头。
年轻男子取出自己的工作证,说道:“我是索尼唱片公司的委派的合同收取员,叫我三木就好了。”
“合同在这里,我已经签完字了。”洛泉降三首歌的发行权合同交到三木的手里。
三木检查了一下,确定没有问题后说道:“合同生效后,钱会尽快打到您的账户里,后期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通过邮箱联系我们,我要马上把合同带回总部签字,就不多打扰了。”
说完,就转身噔噔噔跑下来了楼。
轿车轮胎与地面的刺耳摩擦声在平静地道路上突兀响起,等洛泉望去只能看到一条飞扬的灰尘,轿车已经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有必要这么着急吗?”洛泉挠着头吐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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