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案第七章 头号嫌疑犯(2/3)
对整个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这天,警察局照海办公室接待了一个年轻人,他提供的一条线索直接把姜振强拍死在案板上。他是一个矮小瘦弱的年轻人,在‘同济’大药房工作。他今年刚从卫校毕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暂时到药房卖药。他到药房工作也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
他坐在照海面前局促不安地进行了自我介绍,然后才小心谨慎地说到正题:“如果我提供线索的话不会把我抓起来吧?”
“看情况说吧,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可能不会追究你的责任。但我告诉你,你如果隐瞒不报的话,只会让你承担更严重的后果。”
他憋了半天才吭吭嗤嗤地说:“上周一的晚上,我偷偷卖过一些士的宁。”
上周一,也就是宋爱玲被杀前一天晚上。照海兴奋地扬起眉毛问:“你卖给谁了?”
一阵沉默,房间里是个掉根针也能听见的状况。过了半天,他才犹豫着说:“是,是姜振强。”为了摆脱自己的责任,他急忙解释说:“士的宁严格对外销售,这点常识我也知道。可是那天是姜振强亲自来买,他是玫瑰庄园的人,他说他要毒死狗,他养的一条狗得了狂犬病,他不得不把它杀了避免它害人。我想既然是姜振强,应该没有问题。”他又停下来,想了两分钟又说:“还有,他给了我二百元的好处费。所以,我就从了。”他抬起头,瞪着照海说:“我根本没有想到他会拿去杀人,我真的没有想过。如果我知道他拿它去杀人的话,我怎么也不会卖过他的。”
“私自卖违禁品你就一点也没有想过后果?”
照海一句训话让年轻人双腿都抖起来。他吓得脸色发白,紧张地说:“所以我一直不敢过来,我怕你们把我抓起来。可是我当时也留了个心眼,我让他在一张登记本上签了名。”
“哦,现在把登记本拿过来。”
照海吩咐他,他立即兔子般跑出去了。照海想,现在证据确凿,奇怪的是,所有的罪证都指向姜振强,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到现在,姜振强真正成为了头号嫌疑犯。下午的时候,照海带着队员直接从宾馆逮住了他。奇怪的是他竟然没跑,静静地等着警察来抓自己。
一路上,他一言不发,有时会喃喃着哼上两句:“我可怜的爱玲,我可怜的爱玲~~~”
一些队员看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偷笑。他嘴中的爱玲似乎是个年方十八的少女,可是只要知道的人都清楚那不过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他滑稽的亲热就像是有人在抱着一条狗叫亲爱的,让妈妈亲亲那样的话。
对于眼前这个表现沉痛的中年人,照海不得不提醒他说:“姜振强,你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你死去的老婆,而是你自己。你可能马上就会因为谋杀而被抓了。”
他毫无反抗,只是无可奈何地自言自语:“可笑,我竟然杀死了我最心爱的女人?”
在警局审讯室,照海把药房年轻人的话重述了一遍,并严肃地问他:“上周一你曾经在‘同济’大药房购买士的宁吗?”
“不,我从没有买过士的宁。之前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所知道的毒药只有毒鼠强。”
“我们有证人,他证实确实是你在药房买的士的宁,还有你的亲笔签名。”
照海把登记本拿给他,让他看2号那天的签名。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姜振强。
看到签名的时候,他竟然笑了。他不声不响地拿起桌上的笔和一张空白纸,在上面从容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拿给照海看说:“你看到了吗,签名根本不是我写的。我写的‘弓’是这样的,而上面的‘弓’是那样的。不信你们可以做笔迹鉴定,是不是我写的,看结果就知道了。”
照海接过来纸张,看上面的签名确实大相径庭。即使如此,照海还是找了笔迹鉴定专家,对登记本上的签名和他在纸上写的签名做了鉴定,事实证明,姜振强说的是事实。登记本上的签名确实不是他写的。如果药房的年轻人见到的不是姜振强本人,那么他见到的姜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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