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主业(续)(1/2)
怀荒东廓,马市边,武备店内,于豆和随从在验货,这地方只有持证(许可证)的商号,才可入内进行交易。
而他们验的货,是各种兵器和铠甲。
于豆在这里定了三百领扎甲,含兜鍪,以及三百人对应的武备,价钱可不便宜。
更别说只有“持证者”才能购买的轰天雷(数量有限制),再贵也得买些。
再加上人员死亡后的“安家费”(押在钱庄),以及雇佣人手的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巨资。
如果把这些投入视作本金,做买卖后赚取的利润,可以是数倍。
前提是“买卖”做成了。
于豆和随从仔细抽查着兵器铠甲,不敢大意,毕竟花了许多钱,不是路边捡的破烂。
有随从第一次见识铠甲买卖的场面,心中不安。
若在以往,铠甲是禁品,哪里能拿来当商品卖,可如今,也不知朝廷是缺钱了,还是不在乎,在边地变相对铠甲解禁了。
如此一来,铠甲必然大量流入民间,进而导致各地治安状况急转直下。
拦路打劫的强盗,有铠甲,四处流窜的马贼,有铠甲,那些聚族而居的强宗著姓,必然私下里囤积铠甲,必要时拿出来用。
而那些贫穷的草原部落,也会弄些铠甲,日后抢劫边地,愈发有恃无恐。
长此以往,如何得了?
当然,入草原经商的商队,以及他们这样的队伍,总是要有铠甲护体,人心才定一些。
也许,朝廷是权衡利弊,才有这样的决定。
不知不觉,半天过去,于豆忙了一通,和随从算是验完货,然后锁好木箱,上封条,锁在武备店的库房里。
这是规矩,官府即便销售铠甲,也不允许城内到处都是甲士转悠。
所以各商队在这里买了铠甲之后,除非立刻带着出门(出城),否则就得锁在武备店的库房里。
算是寄存,暂不收费。
于豆和随从忙完之后,出了门,却见太阳西沉,一天就要过去。
他走在街道上,看着过往行人,又抬头看着猩红的漫天晚霞,信心满满。
边贸大兴,做买卖当然很有赚头,可哪有抢劫、抓奴隶暴利?
突厥当年不过是柔然的锻奴,若突厥人一门心思做买卖,赚钱再多,能有多少?能把大半草原都买下来么?
可突厥选择造反,选择打仗,打赢了,就什么都有了!
所以,于豆不满足于做个富家翁,刚好朝廷实行各项新政,要经略草原,于是他乘风而起,拉起上百人规模的马队,深入草原,抢劫那些不归顺的部落。
搜刮财物后,把牲畜直接转卖给在附近放牧的“己方部落”,把女人和孩子带回来。
漂亮、健康的女人留着,其他人,卖给商号。
这就是于豆的买卖,是他的主业,去年做了一年,收获颇丰,连本带利赚回来,今年继续。
他明白‘牙人’其实是做不久的,新开的商号,以及初来乍到的部落,相互间迟早会熟悉起来。
他不是贪图牙人撮合买卖的那一点提成,而是要通过牵线搭桥来发展人脉,建立信用,尽快把名声打响。
既要和部落酋长混成“自己人”,也要和各商号结下交情,让别人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信用。
如此一来,他带着队伍在草原上晃悠、寻找目标的时候,就能从其他部落口中问到有用的消息。
只要能做到消息灵通,无论是偷袭或者撤退、突围,都能来去自如。
况且,认识的部落酋长多,在草原上抢劫之后,就近转卖牲畜也方便。
否则,临时碰到陌生部落,对方心中提防,己方想靠近都未必行得通,遑论“销赃”、打听消息?
打劫归来、返回边城后,还得将手头上的俘虏卖给商号,若和商号掌柜是老相识,总是会方便许多,能尽快脱手。
毕竟奴婢每日都要吃喝,这也是开支。
另外,他有军职在身,若能做到消息灵通,获得关键的消息,那就有立大功的机会,立了大功,就能晋升。
关键的消息,可以是某某突厥大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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