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土断(1/3)
午后,细雪纷飞,李笠在官署里看公文,仔细琢磨“尚书省会议精神”,以便紧跟时局发展。
在辅政藩王萧绎的极力推动下,朝廷即将实行土断,具体执行,当然由尚书省负责。
这是自天监元年土断之后,时隔将近六十年,梁国对国内户籍和行政区划进行整理和调整,
土断,就是朝廷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一种政策,目的是划定州、郡、县区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自衣冠南渡以来,建康朝廷已经实行了九次土断,梁国建立的第一年,即天监元年,实行的土断,范围其实不大。
将近一甲子过去,国家也确实该对治下实行一次土断。
好好地清点户籍、土地,清查隐匿漏户,把逃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
但又不是单纯的清理户籍,历代朝廷实行土断的前提,在于整理侨置州郡的政区。
张铤此时承担讲解职责,为李笠分析何为“土断”。
中晋(后世所称东晋),大量南渡士族和侨民进入江南,挤占了南方“旧人”(本地人)的土地,很快两者之间的矛盾渐生,变得越来越严重。
当时,户籍分黄、白,黄籍就是正式户籍,登记其上的户,要承担赋税、劳役。
白籍,则是侨民专属的户籍,登记于白籍上的人家,不需要缴税、服役。
为了安置这些南下的侨民,中晋朝廷在江北和江南三吴地区设了不少侨置州郡,把来至不同地区的侨民,安置在这些根据其家乡命名的州郡。
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南渡的兰陵萧氏,定居在曲阿地区的“兰陵郡”,此兰陵郡就是侨置的郡,后来改称“南兰陵郡”。
因为侨民(白籍户)享有免税特权,所以沉重的负担就就压在黄籍户身上,即由江南本地人来承担赋税、劳役。
生存空间和资源被外人侵占的本地人,又要承担大量赋税和劳役,怨气当然很大。
又有人买通官吏,把自己的户籍改为白籍,以此免税、免劳役。
另一方面,南渡的侨民,基本上都只服从侨民群体领袖的指挥,且本身具备武装,朝廷在侨置州郡任命的地方官,很难管理这一个个极其抱团的侨民群体。
为了缓和矛盾,增加财政收入,更好的管理黄籍户、白籍户,中晋朝廷便实行土断,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
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黄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
此举,有利于政府制定统一的对民政策,缓和原住民和侨民之间的矛盾,打击豪强势力,维护统治秩序。
土断实施的方法主要是省并、割实、改属、假侨名而新立。
省并,是将原来众多的州郡县精简合并。
割实,就是在原有一个地方侨流聚集的区域划出一片地方成立新的州郡。
改属,就是将当地的区划重新改属于另一个地方,而当地侨民和居民的籍贯予以变更,譬如从这个州改为另一个州,这个郡改为另一个郡。
假侨名而新立,就是政府对侨流人口进行调配,借侨流名号以处理侨流人口,避免单独建制。
此举是要让侨民处于官府控制下,也避免大族趁机兼并侨民人口。
中晋的第一次土断,在成帝的咸和年间,之后,最著名的土断,有哀帝兴宁二年,权臣桓温主持的“庚戌土断”。
以及安帝义熙八年至九年,权臣刘裕主持的“义熙土断”。
张铤介绍,这两次土断,都以严格执行著称。
庚戌土断时,晋宗室彭城王司马玄因藏匿五户被下狱治罪。
义熙土断时,会稽大族虞亮因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死。
李笠听到这里,觉得张铤举的例子有深意:“莫非,如此严格执行的两次土断,都是权臣立威的手段?”
张铤点点头:“没错,就是权臣立威的手段,当然,土断也确实带来不少好处,确实充实了国库,好好整顿了一下豪强们。”
“所以,湘东王推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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