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根(2/3)
’的祖珽,看着眼前一片田地,又看看远处绵延不绝向东行军的兵马,感慨万千。齐军四路兵马几近全军覆没,扶风王可朱混元阵亡,他没想到,战争是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战争。
更没想到,李笠不是先守后攻,而是选择主动出击、野战决胜。
绝对的信心,绝对的实力,绝对的胜利。
祖珽心中感慨,他认为,从今往后,这就是各地消息灵通人士对李笠的印象。
一个骁勇善战、几近于不败的方镇大将,却因为出身微寒,不可能被士族子弟亲近,一旦求贤若渴,必然成为寒门子弟投奔的极佳目标。
祖珽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不仅是因为此战大捷,也因为这段时间,在军屯区的所见所闻。
军屯,古来有之,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徐州实行的军屯,又有不同。
祖珽仔细研究了一段时间,理出了李笠军屯的思路。
以军人为骨干,带领百姓(无地流民为主)一起开荒、屯田,队伍是按照军队的编制来编成,为屯兵制。
但各级编制,有些奇特。
李笠的屯兵制,名为“卫所制”,各级军职及统领兵力如下:
卫指挥(管5个千户共5600人)>千户(管10个百户共1120人)>百户(管两个总旗共112人)>总旗(管5个小旗共55人)>小旗(管10人)。
这是屯兵(卫所兵)的序列,每个兵,拖家带口,等同于一户,然后每个屯兵户,管三个屯民户。
于是,屯兵(含屯民)的屯田聚落,为以下各级:
卫(主官卫指挥)>堡(主官千户)>塞(主官百户)>垒(主官总旗)>栅(主官小旗)。
每一级聚落,有固定的屯田户数。
卫(管五个堡,两万户)>堡(管十个塞,四千户)>塞(管两个垒,四百户)>垒(管五个栅,二百户)>栅(四十户)。
这个规模,已经明显不是单纯的种田需求,祖珽一开始以为,这是耕战结合的军制。
屯兵(含屯民)农忙种地,农闲操练,有需要时,这些屯兵会随军作战。
就像西贼(西魏,现在的周国)目前实行的府兵制那样。
然而,李笠在徐州试行的屯兵制(卫所制),屯兵(卫所兵)不参与作战,而是维持地方治安。
屯兵各级主官及其僚佐,在屯田地区,承担着各级官吏的职责,屯兵不是战兵,更像是维持治安的里吏及白直。
所以,这不是军事制度,是披着军屯‘皮’、以行政区为‘骨’的屯兵制(卫所制)。
卫、堡、塞、垒、栅,既是各级屯田聚落,也是各级地方行政区,或许可以对应郡、县、乡、里、村。
这是独立于现有州、郡、县(以及县之下的乡、里)的另类行政区,其目的,祖珽大概琢磨出来了:
军屯打开局面后,公廨有了稳定的税收和劳动力,以及对乡、里一级的绝对控制能力,下一步,就是对治下现有土地的所有者们开刀。
清点田亩,清查户口,对豪强大户、强宗著姓征田租、户调,征发劳役。
不缴者,后果自负。
这种话没人敢随便说,但李笠一定敢,因为李笠有绝对的武力,刚刚结束的大战,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祖珽知道李笠有绝对的底气,在徐州地界说这话,进一步推行屯兵制(卫所制)。
不仅如此,新‘收复’的一些地方,是李笠麾下将领镇守,那里,同样也会实行军屯。
李笠要以屯兵制‘扎根’地方,站稳脚跟后,和地头蛇们争夺土地、人口、资源。
屯兵制的兵,其实是‘维持治安’和守城的羸兵,野战决胜的战兵,通过募兵制来解决。
用募兵抵御外敌,如同大树的树冠一般,为树下百姓遮风挡雨。
用屯兵控制地方。如同大树的根,深入地下,汲取源源不断的养分,让大树茁壮成长。
而推行屯兵制,以军队组织流民屯田,既能让立功将士分得田地(待开垦的荒地),又安置无地流民,并且聚拢人口,一举多得。
祖珽这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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