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防御(1/2)
夏末,匆匆回到鄱阳的李笠,依旧忙碌,既忙公事,也忙私事。
公事自不必说,私事则不少。
赵孟娘前不久生下一子,所以,李笠如今有一嫡一庶两个儿子,是为‘双保险’。
但两个儿子诞生时,他都不在当娘的身边,要么是在忙公务,要么是在砍人的路上。
上午,郡斋,李笠正与张铤交谈,他手中拿着一颗沉甸甸的铜矿石,仔细端详,张铤道贺:“恭喜君侯,铜矿试采成功。”
李笠将铜矿石放到案上:“你觉得,这份大礼,何时向陛下呈现比较好?”
“在下以为,时机未到。”
张铤自称“在下”而不是“下官”,是因为和李笠的实际关系并非上下级,李笠问:“此话怎讲?”
“君侯如今二十有四,却屡立大功,如同一把新打造的刀,锋利无比,但用多了,极易崩裂。”
“若陛下有意栽培君侯,为长远计,恐怕接下来,要收刀入鞘一段时间了。”
张铤说着说着,拿起那铜矿石:“此时献礼,君侯能落得什么好?”
“为天子解燃眉之急,是臣子本分,我献如此大礼,落不得好么?”
李笠明知故问,张铤笑道:“君侯并非皇子,如此孝心,不过是便宜他人罢了。”
“大逆不道,大逆不道!”
李笠笑骂起来,如今隔墙无耳,所以,两人交谈起来有些肆无忌惮。
张铤说得没错,若一个巨大铜矿出现在乐安,那么皇帝必然以皇子坐镇鄱阳,将这财源紧握在手中。
如此一来,辛辛苦苦勘探了数年、把矿脉初步摸清楚的李笠,献礼后了不起得些赏赐,实惠是没有的。
那怎么行?
虽然要大规模开采乐安的大铜矿,必然无法瞒过朝廷,但实际操作起来,李笠作为种树人,就该享受果实,而不是被人晾在一边。
既然时机不成熟,李笠就不多说,他毕竟太年轻,又不是宗室贵胄,现在就已不停立功,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十几年恐怕后赏无可赏。
三年时间过去,李笠凭借战功,仕途进步,由三年前的轻车将军(军号二十四班),累进为现在的镇兵将军(军号二十七班)。
加官由通知散骑常侍(班秩十一班),升为散骑常侍(班秩十二班)。
食邑由二千户,增加为三千户。
禁军官职,由游骑将军(班秩十班),升为左游击将军(班秩十一班),按说要宿卫皇宫,不过李笠从襄阳回来后,在鄱阳内史任上,无法入京宿卫。
所以只是挂职而已。
兼任的少府丞已经卸去,因为鄱阳新平、乐安的局面已经打开,不需要他为此费心。
现在的李笠,要是继续立大功,恐怕十几年后,就得明哲保身,告病还乡,做一个沉迷于酒色的富家郎君。
这是张铤的担忧,李笠当然也知道,自己接下来被‘收刀入鞘’是理所当然。
但他可不甘心,自己可以不那么抢风头,但不代表他不能做事,因为自己即便不想‘进步’,伙伴们却需要‘进步’。
“现在,朝廷丢了益、梁,却得了沔北,淮南也稳住了,接下来只要守,就能过上太平日子。”
李笠挑起话题,要想办法‘拉项目’:“以你所见,要破局,该从哪里下手?”
“要么蜀地,要么淮北。”张铤回答,“也就是说,恢复太清元年,国家版图,当然,沔北是新增。”
“然而朝廷力有未逮,我看,能顶住魏国攻势,守住沔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君侯想要说服陛下采取攻势,可不容易。”
李笠继续说:“我有个想法,你琢磨琢磨,看可行与否。”
。。。。。。
午后,私第,前来做客的李笠,见梁森一脸纵欲过度的样子,想笑,还是忍住了。
新婚燕尔,**,就是这样的啦!
三年之约到期,梁森将杨氏从建康接来鄱阳,因为杨氏举目无亲,所以李笠的娘吴氏,认其为干女儿,权做娘家。
婚礼在鄱阳进行,虽然相对简单,但该有的礼数一点不缺,梁森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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