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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广年对(4)(2/3)

,胡志就跟自己两个儿子说,他们一家三口已经把命交给了刘中郎,以后刘中郎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由于在易阳劫掠仓库时不错的表现,抓到了十几个想偷跑的降卒,陈暮对胡家父子非常满意,就任命胡志为新兵一个屯长,两个儿子各为伍长。

按照之前陈暮下达的命令,胡志等数名新来的屯长现在正应该在城外操练新兵士卒,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中郎,军候。”

胡志看到刘备和陈暮,慌忙行礼。

刘备诧异道:“胡志,你来此做甚?”

胡志弯着腰,露出讨好的笑容:“回禀中郎,小人本在营中操练士卒,早训结束之后,吃罢午食,就想着来寻中郎求些事情。到了府上看到门庭败落,无士兵值守,便想着打扫一二,为中郎站岗立哨。”

刘备连连摆手:“我不过是军中一普通中郎官而已,又不是什么将军校尉,哪需要部曲把守。尔等只需精心操练,待日后杀敌建功,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陈暮却说道:“胡志,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胡志略微迟疑,见刘备和陈暮都在等着他开口,便忙不迭向身后招了招手,后面走进来一个半大孩子,衣衫褴褛,瘦骨嶙峋。

“中郎,军候。这孩子叫武旬,是我一同乡之子,之前在半路上遇到,父母在易阳被火烧死了,我见他可怜,便藏在了军中。我知道小人自己都朝不保夕,更何况还去心疼他人,只是他父母与我也算旧识,我实在于心不忍”

胡志拉着那孩子当场给刘备陈暮跪下。

其实这孩子的确是胡志的同乡,也是武安人,但胡志和他并不认识。

冀州是黄巾的大本营,这里很多百姓都是太平道的信徒,武旬就出生在一个信徒家中。

黄巾起义之后,武旬的父母参与了造反,结果易阳城大战,陈暮下令放火,武旬的父母就在大火中丧生,唯独他活了下去。

官军看武旬的年纪就知道不是黄巾反贼,就给他放了。

但孩子也就十一二岁,哪里能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刚好遇到胡志,出于同乡的情怀,哪怕不认识,也咬牙把他收入了刘备军里。

像这种年纪小的孩子在黄巾军甚至在冀州各地到处都有,父母死后如果没有其他亲属宗族或者同乡扶持,就只能当流浪儿,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得饿死。

刘备陈暮他们从幽州一路走来,在路边看到这样流离失所,没有家园的流浪儿童何止数十,成百上千都有了。

不过汉朝时同乡情谊和宗族情谊非常牢固,胡志看在同乡的情面上收留了这名叫武旬的幸运儿。

所以严格来说,陈暮就是武旬间接的杀父杀母仇人。

听到胡志的话,陈暮瞳孔微微一缩。

他让刘备在城里放火,原因在于孟震的前锋军人少,无法掌控局面。

火势一起,城内大乱,黄巾军就很难积蓄力量抱团袭击。

事实上那场火也的确达到了效果,于羝根到头来也不过聚集了几千人。大部分的人马都因为火势起来,各自逃窜而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能力。

虽然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说,武旬的父母也的确是因为那场大火而死,陈暮总归是要负一些责任。

哪怕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陈暮现在的身份是官军,而他们是反贼。

官军杀贼,天经地义。

但父母是反贼不假,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没有胡志的话,武旬大概也就只能饿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是个无解的命题。

只能说,这吃人的世道啊.

陈暮摇摇头,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去掉,目光看向刘备。

刘备自然也清楚这一点,唉叹一声,上去把二人拉起来,责怪道:“胡志,你既是我军中士卒,便是我之手足兄弟。你同乡之子,亦是我之亲人,我怎么会责骂自己的手足,赶走自己的亲人呢?以后这孩子就跟着你吧,务必要将他照料。”

胡志大喜过望,感恩戴德道:“谢谢中郎,谢谢中郎。我虽年老体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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