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点拨(1/3)
自打有了这个想法,宁卫民倒是很快就克服了心里的障碍。
毕竟是穿越人士。
来自后世的他更加的务实,不比这年头的人,有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毛病。
身为孤儿的经历,也让他懂得生存比脸重要的道理。
所以对他来说,真正的问题只有值不值当一干而已。
而据他观察到的情况来看。
对比几十块月工资的人均收入,如今的废品价格可真不低。
一斤废纸就能卖七分钱,废铁一毛二,废塑料三毛,生铝八毛四,熟铝一块三毛五,黄杂铜两块八,紫杂铜三块八。
特别是可供回收的废品物资涵盖范围还相当广泛,有些后世完全无用的垃圾居然也能卖钱。
像肉骨头、橘子皮、烂布条、碎木头、碎玻璃、牙膏皮和废电池皆能变现。
而且正因为此时的人们太要脸儿,觉得干这个丢人,竞争者也少。
所以他得出的结论是,捡破烂是不体面,可未必就比去国营大厂当正式产业工人挣得少。
更何况,他还看过一部有意思的时代剧呢。
里面的主人公,一个大杂院出身的穷小子。
从八十年代起,就是靠废品回收去捡漏儿,成为收藏大家的。
上辈子,他看那电视剧可上瘾了。
或许是因为他从事的行业与之贴近吧。
也或许因为他一样曾是个被人瞧不起的穷小子,代入感十足啊。
他看的时候,就总想着自己要有这样的机会,那该是多么的牛x闪电啊。
而现在再看看成为宁卫民自己,那人设简直跟电视剧里的主人公是一个模子啊。
时代一样……
一穷二白的处境……
同样住在前门楼子底下……
家里还有个现成的高人康老头儿呢……
除了没有那二百五一样的奇葩女朋友,和那莫名其妙的疯狗对头。
嘿!就没这么合适的了!
如果要再过三十年之后,还能有那部电视剧上映,他都敢起诉那剧组去。
哪儿能不经他同意,就把他的人生经历给剽窃成电视剧呀?
至少演员你总得换一个吧?
总不能找个还不如老子帅的呀。
对,就这么办!
英雄莫问出身!
天予不取,必遭天谴!
所以没多纠结,宁卫民就下定决心了,也要照方抓药去捡漏儿发大财。
可惜啊,对这个年代的一知半解,让他一不留神还是犯了老毛病了。
等真干上了,他才知道,哪儿有他想象得那么好啊。
第一,是能捡到的废品太少了。
要知道,这年代可真穷啊,人人都不富裕。
连政府都重视资源有效利用和无谓的消耗。
所以回收范围才这么广,定的废品价儿才这么高。
老百姓又不傻,谁自己个儿不把能卖的东西存着啊?
因此往往宁卫民掏十条胡同的铁皮垃圾桶,也未必能凑出卖几毛钱的东西来。
那电视剧里整个一误导,全给说反了。
什么老百姓日子越来越好了,就没多少破烂可收啦。
屁!越穷,才越没东西呢。
第二呢,同样是因为资源有限,导致竞争也挺激烈。
扛着麻袋没干几天,宁卫民就发现了,其实捡破烂的人并不少,每个垃圾桶都有常驻军。
而这种专业人士,往往都是破衣拉撒的老头子,老太太。
他们还都推着一种拾垃圾的小车。
通常是用三个铁轮子,车身的主体就是一只柳条的垃圾筐。
什么铁钩子,木夹子,粗铅丝编的耙子,一干工具都挂车把手上带着。
刨出能卖的东西就放车里,非常方便。
由于那车拉动的声音在寂静的胡同里,分外鲜明响亮。
这种玩意,也被胡同里的孩子们谑称为“土坦克”。
而他一大小伙子,和这样明显是老无所依的老人争抢地盘,实在于心不忍。
更何况人无害虎心,虎还有伤人意呢。
有那么一次,他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胭脂胡同掏垃圾桶的时候,就碰上横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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