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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天下剑修 第六十三章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3)

乡过来的这个名为新山县,与坤宁郡之间的距离就间隔了一整个临安县。

因此,普通人想到郡城去一趟,那可是更加困难了,往往要徒步行走五六个时辰。

新山县靠山,比临安县更靠山,整体生活条件不如临安县。

林霄不打算再新山县多做停留,但也没有打算直接越过迅速离开,总得有一个过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问剑、问心、问路,路在何方?

路就在脚下。

如果步履匆匆,急急惶惶的要赶去哪里,无疑会忽略掉路途当中的许多风景,不论好或者坏。

新山县也有分内外两城,林霄走在内城的街道上,看着来往行人,看着巡逻街道的城卫军,怎么看都觉得新山县的店铺和街道比起临安县来,似乎差了一筹。

就是一种感觉,仅此而已。

林霄看到一个衣衫残破的少年与一个衣着光鲜的人错身而过时一个踉跄,撞在一起,连连惶恐的鞠躬:“对不住对不住大人,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

“滚远点。”衣着光鲜的人看着衣衫残破满面污渍的少年,顿时厌恶道,一脚将他踢翻。

少年就地一滚迅速起身愤怒的扫了那人一眼,但眼底却有着难以深藏的惊喜,发足狂奔,那模样好像是怕被追上来暴打一顿似的。

林霄却是嘴角微微一翘,脚步轻微的跟了上去,因为林霄清楚的看到,那少年是故意撞上那个衣着光鲜的人,并且十分娴熟的掏出那人的钱袋还没有被其发现。

惯偷!

一个技术娴熟的惯偷。

那么他偷钱还有什么目的呢?

是像以往看过的那些小说里面所写的,还要养着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么?

如同一个侠盗?

这就有趣了啊。

但之后林霄就表示,小说的内容也不一定是真的,还会骗人。

并不存在所谓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孩子,甚至连一个也没有,那少年先回到自己的家里,洗漱一下还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衫,带着偷来的钱袋消费去了。

没错,他去消费了,先是到新山县最大的酒楼点了最贵的食物,吃饱后,竟然走向了青楼。

简直刷新了林霄的三观。

“你该去的地方是城卫署。”林霄出现在那少年面前,不徐不疾说道。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我要去哪里关你什么事?”少年先是吓了一跳,旋即满脸凶狠怒视林霄一连三问。

“是你主动到城卫署自首,还是我将你押去。”林霄给出二选一的选择。

“我自己去。”少年眼珠子一转立刻回应道,旋即一转身,先是慢慢的往前走出几步,猛然身形灵巧的拐入巷子,发足狂奔,那速度,一般同龄人可难以追得上,一边狂奔一边还暗暗得意。

想对付我,还早得很。

当他冲出小巷子时却猛然顿住,眼眸缩放,旋即咬咬牙,又立刻转身,转身的刹那,却又看到林霄出现在面前,形若鬼魅。

“你到底想怎么样……”少年一屁股坐下,带着哭腔吼道:“我就是一个没爹没娘的穷苦孤儿,为什么你们都要欺负我……”

“去城卫署。”林霄就那么淡定的看着,不徐不疾说道,丝毫不为所动,因为林霄从之前就看到这个少年的一切行动,或许对他过往的经历不够了解,但只凭着眼前所做所为,那就足够去城卫署接受惩罚了。

偷盗,就是犯罪,如果是侠盗行为,加上被偷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态度如此恶劣,林霄倒是不会管那么多,人无完人,不说别人,就算是自己,也有自己的缺陷和毛病。

但没有如果。

“不去,去城卫署,他们会打死我的。”少年不再假哭,反而怒气冲冲的吼道。

“我陪你去,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林霄的语气十分坚决,不容置疑。

不管少年如何撒泼打滚如何反抗,统统无用,最终还是被林霄带去城卫署,城卫署的人一听是偷盗,直接就是一巴掌甩过来,少年只是普通人,而城卫署至少是外锻,一巴掌过来几百斤,不死也残,直接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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