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兵发(4/7)
大家,父亲喊道:
“乡亲们!”
郭东身边所有人都喊道;
“有哦!”
郭东也跟着一起喊了,他总觉得,父亲在面向大家时,目光,会特别注意到自己,所以他不敢不喊。
“三年前,杀晋狗的本事,丢了没!”
“莫丢!”
“莫丢!”
“古县人的血性,忘了没!”
“莫忘!”
“莫忘!”
“陛下旨意下来了,杀楚奴,为三殿下报仇,为陛下报仇!”
“报仇!”
“报仇!”
郭东不知道乡亲们为什么会被自己父亲的三言两语就给鼓噪起来。
他不想离开家,他不想离开自己的母亲,也不想离开对街亲事都快谈好的阿水姑娘。
原本,阿水姑娘家境很好,其父亲在城里开布行的,三年前晋人打进来时,在外送货的父亲被晋人杀了,人死了,货也没了,阿水家,就败下了。
再因为自己父亲当了山营的百夫长,原本没希望的两家人,居然有望结亲了。
阿水姑娘人长得很水灵,和普通女孩儿不同。
每晚,
郭东躺在床上心里都痒痒的,时不时地还会拍拍现在身侧的空荡,露出傻笑。
他不想去打仗!
但他爹将他大哥留下来的一套缝补过的皮甲,给他穿上了。
缝补的地方,就是大哥当初中刀身死的伤口。
就这样,
在古县县尉的率领下,古县县城加上四里八乡的,足足一千五百号青壮,上路了。
父亲郭大勇虽然还只是百夫长,却被县尉很看重,俨然队伍里的一人之下一千五百人之上。
过了马蹄山山脉,
进入晋地,
队伍和其他队伍开始合流,规模也在越来越大。
等到了历天城附近时,又开始有晋人汇合进来,有些,是民夫,有些,则是辅兵。
郭东不清楚,自己所在的古县的这支人马,到底算是辅兵还是民夫,他没去问自己的父亲,因为很大可能,自己的父亲也不知道。
但,晋地真的好大,自己,走了好久。
………
颖都,城外。
许安在两年前野人之乱中,失去了父母,成了一个孤儿。
不过,他比大部分孤儿要幸运的是,他成为孤儿时,已经十五岁了。
所以,他的日子,还能过下去,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可怜。
野人之乱时,颖都就聚集了很多难民,野人之乱结束后,颖都的难民其实并未减少。
因为颖都现在作为整个东晋的军需货运中转地,所以商贸很是发达,平日里,就需要很多民夫。
许安在这里认了个力夫头头为干爹,在干爹手下做事。
每天卖力气,至少能赚个吃喝有着落。
几个月前,颖都城外的兵马忽然入城了,杀了很多人,抄了很多家,据说是那位燕人的平野伯爷调的兵。
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儿,许安不清楚,他只知道,曾经不少高高在上的大人们,不,确切地说,是高高在上的大人们家里的奴仆们,这些日子,开始出现在他们力夫队伍里讨食吃了。
干爹对许安感慨,说,人啊,就是这么的假,一会儿你高高在上,没准一会儿后,你就又下去了,下到泥潭里去了。
上旬,
干爹忽然请自己吃酒,
许安不喜欢吃酒,他更喜欢吃肉。
结果让他意外的是,桌上居然有一大盘肉。
干爹让他吃,说他平日里疏于对他好,让他受累了。
许安大口大口地吃肉,
第二天,
被干爹送去了民夫营,代替了干爹的儿子,入了这次伐楚的劳役。
许安没哭也没闹,也没记恨自己干爹,甚至还觉得自己赚了。
那一盘子猪头肉,香哩。
当然,
不仅仅是因为猪头肉那么简单,道理,许安也明白,肉再香,怎么着都不会有自己的命来的香。
但怎么说呢,
许安家,本来住在玉盘城附近的一个村子里,他爹妈,其实是被楚人杀的。
当时,他和他爹被抓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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