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二章 论战(1/2)
王松克劳塞维茨在其《战争论》中曾经说过,“任何理论必须首先澄清杂乱的、可以说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和观念……如果不精确地确定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内在的规律和相互关系。”此语表达了理论研究必须首先要界定好相关的概念,才能理解其“内在的规律和相互关系”。而理论则是“由概念、原理构成的体系,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是直接决定事物的存在及其性质的特性。原理则是对规律的诠释,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规律,是运动着的事物本身固有的、普遍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因此,概念是构成理论研究最直接、最基本的单位,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只有正确地认识、界定与把握相关的概念,才能对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科学透彻地表达与描述,才能透过现象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规律。在作战理论研究中,必然要首先从概念的认识与把握上入手,进而揭示作战的基本规律,从而构建起现代作战理论的大厦。
(二)
目前的作战理论研究中,对概念的认识与把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少对概念的界定。目前在一些作战理论研究中,由于没有精确、深刻地认识与区分相关的概念,没有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带来了作战理论研究中一系列含混的、交叉的、阐释不透的现象。如对信息化战争、现代作战制胜机理等的界定,分别有从要素、方法、手段等不同侧面进行界定。由此导致的问题在于,由于对概念的理解有较大偏差,当探讨某一共同问题时,就可能各说各话,难以互相理解,甚至造成一定混乱。
缺少对概念的鉴别区分。作战理论研究中,对概念的认识与把握存在的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查阅相关的资料后,对一些概念拿过来就用,而没有进行认真的思考与鉴别。比如在作战理论研究中,经常会接触到战斗、战役等相关概念,而对这些概念的认识与把握,我们通常很少进行独立的思考与鉴别,相关的定义标准也各不相同。如一段时期内,通常将“战斗”表述为:“兵团或部队、分队在较短时间和较小空间内进行的有组织的作战行动。”这种从力量规模以及时间、空间上对战斗概念进行的界定,是否能够反映出战斗的本质属性?若如此,战役的概念又该如何界定。是否可以认为,战役是军团在较长时间和较大空间内进行的有组织的作战行动?但事实并非如此,战役一般的表述是:“军团为达成战争的局部目的或全局性目的,在统一指挥下进行的由一系列战斗组成的作战行动。”可见,战役的概念是从力量、目的、指挥与组成四个要素进行界定的,显然与战斗概念的界定标准是不一致的。而战役的概念基本上体现了战役的本质属性:战役目的与战役结构(组成)的基本矛盾。参考对战役的表述,把战斗表述为“战术兵团、部队、分队为达成某一作战目的而进行的作战”,则基本上能够体现战斗的本质属性。因此,我们进行作战理论研究,在对概念的使用上,还需要注重对概念的鉴别与把握。
缺少系统规范的概念体系。由辩证唯物主义对“理论”的界定可知,概念是构成“理论大厦”的基石,一个完善的理论显然包含着一系列的概念,从而形成了支撑理论的一个系统规范的概念体系。目前的作战理论研究中,仍然存在概念体系不够系统规范的现象,往往会引起概念与概念之间的混淆与交叉,从而造成理论上阐释不深不透,甚至混乱的情况。比如,我们在进行作战理论研究时,经常会接触到“作战样式、作战形式……”等概念。通常认为,作战样式是按敌情、战场环境等不同情况,对作战类型的具体划分。从这一表述来看,作战样式是一种分类的工具,难以体现作战的本质属性。而《现代汉语式”的表述,则是“式样,形式”,这种表述将“样式”与“形式”等同。如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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